原标题: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2-01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1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公司六楼会议室,会议时间:上午9:30)。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2名,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聘请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不再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华兴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华兴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2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21)。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2-01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小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聘请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同意公司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不再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华兴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华兴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2-02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华兴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华兴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4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15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7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0,098.5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2,447.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916.73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695.0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事务所截至2020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523.8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2019年-2021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19年-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2019年-2021年)签署了建投能源(000600)、河钢资源(000923)、圣济堂(600227)、亚太实业(000691)、中南文化(00244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亚平,注册会计师,2016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现任高级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承办过圣济堂(600227)、亚太实业(000691)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至2007年在河北仁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任审计部门经理及副所长;2007年至2013年在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审计工作,任审计部门经理等职;王艳玲自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3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现任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承担过中国高科(600730)、开滦股份(600997)、老白干酒(600559)、先河环保(300137)等6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其他类证券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15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本期审计费较上一期审计费增加了50万元,主要为财务审计费用增加40万元,内控审计费增加10万,原因为公司2021年度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量增加,审计机构工作量加大。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华兴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1年的审计服务。2021 年度,华兴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华兴事务所已经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现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前后任会计师沟通情况说明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华兴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华兴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经公司同意,利安达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就公司拟聘利安达事务所执行2021年度审计业务与华兴事务所进行沟通。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利安达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利安达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利安达事务所承担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同时,不再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利安达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利安达事务所承担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同时,不再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2-02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1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11日
至2022年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于2022年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2月10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4、登记时间:2022年2月10日8:00-12:00、14:30-17:30。
5、登记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杏、张媚
联系电话:0753一3327282
传真:0753一3338549
特此提案,请各位董事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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