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上接B97版)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守德,作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陈守德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9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廖山海,作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廖山海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0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张文清先生、兰日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上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27日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张文清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7年加入公司,先后任职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新长诚(越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日上运通监事、日上投资监事。张文清先生截止本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兰日进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公司结构设计工程师,2002年10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现任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兰日进先生截止本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举手表决,选举陈明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一致。
特此公告。
附: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
2022年1月27日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明理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制造部制造课副课级专员、生管课副课长、制造课课长、制造部副经理。现任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制造部副总。陈明理先生截止本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5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2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拟投资新建重型钢结构生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公司做强做大主业的战略发展需要,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由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长诚”)在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投资年产10万吨重型钢结构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5亿元,采用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推进,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者其他融资方式等。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钢结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钢结构主业的市场份额,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本项目已经2022年1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重型钢结构生产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拟在南充市顺庆区新设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
3、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4、项目用地:工业用地约350亩(估算),具体以项目实施地政府实际出让的土地数量为准。
5、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主要用于生产高端工业厂房、桥梁钢结构、大型场馆、石化设备钢结构等重型钢结构产品,预计项目全部达产后可实现年产10万吨钢结构。
6、项目投资额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金额估算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者其他融资方式等。
7、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3年(不含项目申报)。
三、本次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家“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政策的不断深入,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以及有利市场环境的助推下,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控股子公司新长诚在钢结构业务方面拥有完整的钢结构工程资质和体系认证,覆盖了钢结构和相关房屋建筑的范畴。公司的钢结构业务聚焦于区域市场,依托厦门、华安、南充三大生产基地布局,着重深耕石化设备钢结构、市政桥梁及轨道交通、大型高端工业厂房、高层钢结构建筑等细分领域的钢结构业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在钢结构领域建立了“新长诚”“NCC”的品牌影响力。目前公司的钢结构产能已近满产。本次投资对于公司做大做强钢结构主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项目投产后可进一步优化公司钢结构产品结构,扩大公司钢结构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提升上市公司未来的整体盈利能力。
本项目尚在筹备阶段,公司虽与南充市顺庆区政府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但项目实施尚需设立子公司、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土地招拍挂等审批事项,预计对本年度的盈利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基于谨慎性考虑,本项目将采取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进行,公司会结合公司的资金情况、市场需求情况等因素来灵活调整投资进度。
四、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公司虽与南充市顺庆区政府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但尚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因投资金额较大,未来可能会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同时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等的变化,可能会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3、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对市场前景的判断,但是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4、项目建设涉及用地、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
5、本协议有关产值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投资建设重型钢结构生产项目有利于推动公司做大做强钢结构主业,扩大公司钢结构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且考虑到公司现有钢结构产能已近满产,本次投资可新增产能对于公司发展具有必要性。公司专注钢结构主业二十几年,具备丰富的钢结构项目建设经验、客户稳定,新建项目既符合国家钢结构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项目采取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谨慎措施,具备可行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该投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到项目后续开展需要,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处理本次投资的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与顺庆区政府根据项目内容协商、签订项目投资协议;(2)办理新设立公司的工商登记及办理该项目的土地招拍挂事宜;(3)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低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上午9:15至2022年2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出席对象:
(1)出席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时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和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累积投票是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把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1月27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 出席现场会议及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会议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大楼董秘办。
4、 登记手续
(1)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2年2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秘办。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邮政编码:361022)
联 系 人:吴小红、杨美玲
电子邮件:stock@sunrise-ncc.com
联系电话:0592-6666866
传 真:0592-6666899
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3
2、投票简称:日上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2月14日,本人/本公司(即委托人)持有贵公司股份_______股。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未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附件三: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止2022年2月14日,本人/本单位 持有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