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创板公司年报新要求:增强“含金量”可读性 完善ESG信息披露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祁豆豆)记者日前从科创板上市公司处获悉,科创板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有了新要求。上交所已通过内部系统向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年报工作通知》),对于年报工作要求、重点事项予以明确。
经记者初步梳理,科创板“硬科技”“绿色经济”“多元包容”等特色在年报信息披露中愈发凸显。《年报工作通知》具体细化了哪些新要求,2021年年报又有哪些新看点?上证报记者进一步细数了其中的新要点。
《年报工作通知》持续关注科创属性信息披露。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增加“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内容,增加与科创属性相关披露要求。
一是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结合所属行业特点、主要技术门槛及产业链上下游,分析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变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二是公司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包括主要在研项目的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技术水平、应用前景等,并以列表形式展现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数量、国家科学技术奖等获奖情况;三是研发投入情况,对于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大幅变动的,需具体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四是研发团队构成,包括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平均薪酬水平,以及研发人员的学历构成、年龄构成,对于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需具体说明原因。
同时,完善科创板公司ESG信息披露。事实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已设立“社会责任”专节,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鼓励科创公司在披露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和公司治理一般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方面的个性化信息。2021年6月,证监会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将“环境和社会责任”单独作为一节,鼓励公司披露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主动披露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此次科创板年报编制模板基于上述规则做出整合和细化。将“环境与社会责任”章节完善并扩展为“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探索科创板公司ESG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
具体而言,一是环境信息方面,增加披露与减少碳排放相关的措施及效果,以及在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等情况。二是社会责任信息方面,从股权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等六方面细化披露要求。三是其他公司治理方面,增加组织架构、投资者关系及保护、信息披露透明度、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等方面内容。
此外,《年报工作通知》还增强了“特殊企业”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一是针对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的企业,要求在“重要提示”以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风险因素”,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及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经营活动面临的重大风险等。
二是针对红筹企业,在“公司治理”章节增加“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要求披露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实施和变化情况、存托凭证相关安排的实施和变化情况、调整适用信息披露要求和持续监管规定的情况等。
三是针对存在特别表决权企业,在“公司治理”章节增加“表决权差异安排”,披露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包括特别表决权的比例安排、参与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承诺措施实施情况等。
责任编辑:陈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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