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9日 05:5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2-00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9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程科、黄志勇、雷自合依法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根据广西藏族自治区“桂惠贷”的相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贷款用于日常经营,贷款期限一年,并用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厂房建筑物提供担保。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2-00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5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叶正鸿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选举李经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李经纬先生简历详见2021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8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2-00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本”,原名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及2021年12月31日分开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分别与交易对方广晟集团、广晟资本、电子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3.1条修改为:

  本协议的生效以及乙方履行本协议第4条规定的付款义务取决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和成就:

  (1)转让方内部决策机构批准本次交易;

  (2)受让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3)有权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转让方本次交易;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经营者集中事项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审核通过;

  (5)其他必要的审批、授权(如需)。

  2、其他约定

  2.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盖章签署后成立并生效,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

  2.2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二)公司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3.1条修改为:

  本协议的生效以及乙方履行本协议第4.1条第(2)款规定的付款义务取决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和成就:

  (1)转让方内部决策机构批准本次交易;

  (2)受让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3)有权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转让方本次交易;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经营者集中事项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审核通过;

  (5)其他必要的审批、授权(如需)。

  2、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5.1条修改为:

  本协议生效后且甲方收到乙方依据本协议4.1条第(2)款支付的相应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督促并协助目标公司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在目标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登记备案手续。

  3、其他约定

  3.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盖章签署后成立并生效,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

  3.2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三、 签署补充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主要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补充约定,有利于推进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实施。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2-00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惠贷”的相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贷款用于日常经营,贷款期限一年,并用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厂房建筑物提供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贷款的基本情况

  借款人: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

  贷款币种:人民币

  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1.5亿元

  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预计年利率不超过3%

  贷款用途: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担保方式: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厂房建筑物提供担保

  上述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南宁燎旺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4月19日

  注册资本:3505.57万人民币

  住所:南宁市振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陈煜

  经营范围:机动车灯具、机动车配件、汽车电子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模具设计制造;塑料件加工(以上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运(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商务咨询服务;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南宁燎旺53.79%股权,南宁燎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南宁燎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抵押资产情况

  南宁燎旺拟将以下厂房及建筑物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具体明细如下:

  ■

  注:柳州桂格、重庆桂诺为南宁燎旺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用于抵押的建筑物及厂房面积合计约14,785.01平方米,账面价值合计25,449.94万元。

  三、 本次申请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南宁燎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桂惠贷”作为广西地区的地方优惠政策,其利率对比其他融资渠道具有一定的优势,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申请“桂惠贷”,有利于增加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降低南宁燎旺的融资成本,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利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2-00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8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年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吴圣辉先生临时出差,且副董事长庄坚毅先生人在香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现场出席,经现场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雷自合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7名董事、4名监事、6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人,代表股份586,617,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4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99,346,15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A股31,952,995股,B股18,398,512股,合计50,351,507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数为1,348,994,647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425,875,89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1.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60,741,20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1.92%。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代表股份546,645,425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2.29%(登记日公司A股总股本为1,077,274,40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A股31,952,995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A股有表决权的总数为1,045,321,40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代表股份397,858,383有表决权股份的38.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人,代表股份148,787,042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4.23%。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39,971,678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3.16%(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B股总股本为322,071,75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B股18,398,512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B股有表决权的总数为303,673,2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8,017,513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1,954,165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3.94%。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24人,代表股份 7,498,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6%。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庄坚毅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回避了对第1项议案的表决,上述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578,642,192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上述议案全部获得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勤、段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2-00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31日,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对《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并于2022年1月1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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