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2-0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58,875,7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1%,占剔除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5.04%)的股东和瑞九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8,875,7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1%,占剔除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5.04%)。其中: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皇庭国际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皇庭国际总股本的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皇庭国际”)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瑞九鼎”) 出具的《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和瑞九鼎持有本公司股份58,875,7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1%,占剔除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皇庭国际总股本的5.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东名称: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基金出资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皇庭国际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和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次和瑞九鼎拟计划减持不超过持有皇庭国际公司的58,875,776股,即不超过皇庭国际公司总股本的5.01%(若计划减持期间皇庭国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皇庭国际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皇庭国际总股本的2%。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和瑞九鼎严格遵守了在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和瑞九鼎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1、和瑞九鼎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2、和瑞九鼎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2-03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皇庭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银(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皇庭国际”)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瑞九鼎”)与深圳市皇庭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皇庭人和”)于2020年1月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和瑞九鼎拟将其持有的皇庭国际58,875,776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1%,约占剔除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皇庭国际总股本的5.04%)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皇庭人和。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皇庭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皇庭人和于2022年1月12日与华银(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银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由华银公司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受让上述《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的标的股票58,875,776股皇庭国际A股股份,并向和瑞九鼎支付标的股份受让款。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瑞九鼎”)与深圳市皇庭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皇庭人和”)于2020年1月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和瑞九鼎拟将其持有的皇庭国际58,875,776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1%,约占剔除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皇庭国际总股本的5.04%)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皇庭人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因受疫情及行业政策调整等影响,皇庭人和尚未履行上述 《股份转让协议书》。2022年1月12日皇庭人和与华银(深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银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由华银公司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受让上述《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的标的股票58,875,776股皇庭国际A股股份,并向和瑞九鼎支付标的股份受让款。华银公司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后,皇庭人和负责协调和瑞九鼎将对应数量的股票过户至华银公司名下。
皇庭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系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制的公司,因此,皇庭人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华银公司与皇庭人和、郑康豪先生无关联关系。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交易双方持有皇庭国际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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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74,528,72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5,369,102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169,159,618股。
二、备查文件
皇庭人和与华银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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