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合诚股份
股票代码:60390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 深圳市宝盈量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下沙社区滨河路9289号下沙村京基滨河时代广场A座370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宝盈量化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二、 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或者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前海粤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为5%以上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增持或者减持。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2021年12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合诚股份35,000股,本次卖出股份占合诚股份总股本的0.017%;2021年12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合诚股份2,005,178股,本次卖出股份占合诚股份总股本1.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21年12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无限售流通股8,817,301股,占合诚股份总股本的4.397%,其中前海粤资持有无限售流通股8,509,861股(占合诚股份总股本的4.244%),宝盈量化持有无限售流通股307,440股(占合诚股份总股本的0.153%)。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无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1年6月20日至2021年12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合诚股份2,005,178股,占股本总额的1.0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合诚股份35,000股,占股本总额的0.017%。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1年6月20日至2021年12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买入合诚股份0股,占股本总额的0%。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30日
第七节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宝盈量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30日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以下备查文件呈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备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1101-1104单元
电话:0592-2932989
传真:0592-293298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市宝盈量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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