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5日 05:2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124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于2021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碧安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期限,定于2021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处理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洪叶荣、黎锦坤、唐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相关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撤销战略规划部,将相关战略规划管理职能转入投资发展部,投资发展部更名为战略与投资发展部。

  同意将党委工作部部门职责中承担的“党委办”的职责移交至转入办公室,党委工作部更名为党群工作部,办公室更名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同意撤销工程技术事业部,设立工程技术管理中心。工程技术管理中心内部增设项目管理中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中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中金岭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期货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中金岭南公司领导班子考核和薪酬核定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碧安、张木毅、王伟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矿业”)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申请3亿元人民币的一年期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广西矿业为该笔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其实际审计工作情况后决定其2021年度审计费用。

  根据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与此次审计相关的服务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和函证费等)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金岭南(香港)矿业有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中金岭南(香港)矿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美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125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就《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补偿协议的议案》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认真审阅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该项议案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中金岭南与广晟集团签订补偿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的补偿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申请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公告〔2017〕1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相违背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中金岭南(香港)矿业有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中金岭南(香港)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矿业”)的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美元,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香港矿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香港矿业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放来、黄俊辉、罗绍德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126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于2021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卓卓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期限,定于2021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补偿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的补偿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公告〔2017〕1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金岭南(香港)矿业有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公司结合中金岭南(香港)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矿业)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将香港矿业的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美元,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香港矿业记账本位币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香港矿业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127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金岭南(香港)矿业有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金岭南(香港)矿业有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香港子公司记账本位币的概述

  1、变更原因

  公司香港子公司中金岭南(香港)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矿业”)主要从事境外投资业务,投资货币主要为美元,同时,根据境外被投资子公司项目发展需求,香港矿业拟向该境外子公司提供美元借款,以保证其重大项目稳步推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经审慎考虑,公司认为香港矿业使用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香港矿业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2)变更后:香港矿业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3、变更日期

  2022年1月1日起适用,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公司自2022年1月1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香港矿业记账本位币为美元,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2021年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香港矿业记账本位币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香港矿业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将香港矿业的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美元,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香港矿业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香港矿业的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美元,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香港矿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香港矿业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香港矿业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将香港矿业的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美元,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香港矿业记账本位币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香港矿业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128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1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为我司及实际控制的公司和分支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其中信贷服务最高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1-030的公告)

  2021年12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矿业”)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申请3亿元人民币的一年期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广西矿业为该笔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此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公司累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广西矿业拟向广晟财务公司申请借款,为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范围内。截止2021年10月末,我司与广晟财务公司没有发生借款业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广西矿业

  成立日期:2001年3月16日

  注册地址:广西武宣县桐岭镇湾龙村

  法定代表人:曹胜祥

  注册资本:39,29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广西矿业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铅锌矿开采销售;铅锌矿、重晶石、硫铁矿、白云石加工、销售 ;道路货物运输。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西矿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9,161万元,负债总额57,032万元,净资产62,129万元,资产负债率47.86%;营业收入35,656万元,净利润1,632万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矿业向广晟财务公司3亿元1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广西矿业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贷款偿还能力有保证,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独立意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公告〔2017〕1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24.55亿元(截至披露日实际担保余额为21.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1-129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根据2011年4月13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韶关冶炼厂地块增补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批复》(粤国土资试点函[2011]1063号),韶关冶炼厂2,449.7亩土地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由于纳入“三旧”改造的土地权属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2011年广晟集团作出承诺:对韶关冶炼厂因“三旧”停产及异地搬迁造成的资产等损失,在未来韶关冶炼厂地块进行“三旧”改造开发时予以补偿。

  2、韶关市政府将上述土地进行收储及招拍挂,广晟集团拟根据上述承诺事项履行补偿义务并与公司签订补偿协议。

  3、广晟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4、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19283849E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1年12月,广晟集团拟根据其于2011年作出的承诺事项,履行对公司韶关冶炼厂九公里 “三旧”改造相关停产及异地搬迁造成的资产等损失相关补偿义务,给予公司人民币595,935,490.97元补偿,并与公司签订补偿协议。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中金岭南与广晟集团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00万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晟集团根据其出具的承诺函履行补偿义务并与公司签署补偿协议,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审批执行,公司收到该笔款项不影响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拟提请公司董事局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补偿协议的议案》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补偿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广晟集团拟签署的补偿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补偿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广晟集团拟签署的补偿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金岭南与广晟集团签订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无异议。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项目组成员于2021年12月23日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中金岭南”)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2月23日

  二、培训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室

  三、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对外担保等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中金岭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日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中金岭南的规范运作水平。

  保荐代表人:

  龙  敏              龚建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5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补偿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岭南”、“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签订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2011年4月13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韶关冶炼厂地块增补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批复》(粤国土资试点函[2011]1063号),韶关冶炼厂2,449.7亩土地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由于纳入“三旧”改造的土地权属于广晟集团,2011年广晟集团作出承诺:对韶关冶炼厂因“三旧”停产及异地搬迁造成的资产等损失,在未来韶关冶炼厂地块进行“三旧”改造开发时予以补偿。

  2、韶关市政府将上述土地进行收储及招拍挂,广晟集团拟根据承诺事项履行补偿义务并与公司签订补偿协议。

  3、广晟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4、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19283849E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1年12月,广晟集团拟根据其于2011年作出的承诺事项,履行对公司韶关冶炼厂九公里“三旧”改造相关停产及异地搬迁造成的资产等损失相关补偿义务,给予公司5.96亿元补偿,并与公司签订补偿协议。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中金岭南与广晟集团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00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晟集团根据其出具的承诺函履行补偿义务并与公司签署补偿协议,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审批执行,公司收到该笔款项不影响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拟提请公司董事局审议的《关于中金岭南与广晟集团签订补偿协议的议案》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本次与广晟集团签订补偿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与公司拟签署的补偿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金岭南与广晟集团签订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龙  敏              龚建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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