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1-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信街2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向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吴翔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蔡幸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蔡向挺、广州市凯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涯、梁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