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12月21日 02:14 证券日报

原标题: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2年1月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9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陈海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选举冯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1人,非职工代表监事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1年12月30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2层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4。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1年12月29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特别提示

  目前,国内疫情尚未完全稳定,北京市也加强了对外地来京人员的防控。为积极配合当地防疫部门的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降低风险,公司建议非在京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在北京的股东,如股东大会召开日前14日内有外地行程记录的,公司也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北京市的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及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的防控形势及相关政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郑啸冰

  电话:010—57987958   传真:010—5798780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2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4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6

  (二)投票简称:瑞泰投票

  (三)意见表决: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陈海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王益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对更换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陈海山先生简历: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现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公司东方运营管理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瑞泰马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马钢耐火材料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瑞泰马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海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会议拟聘任的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材料,陈海山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了与职权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和职业素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海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海山先生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提名陈海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会议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材料,问欢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了与职权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和职业素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问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欢女士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聘任问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签名:潘东晖 李 勇 赵选民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于2021年12月18日采用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2人,实到监事2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由监事刘登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监事会现有成员数为2人,低于《公司章程》要求的3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会议同意提名冯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俊先生简历:男,197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

  现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曾任中广核铀业斯科有限公司(纳米比亚)副CFO、CFO、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专家、国际财务专家等职务。

  冯俊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1年12月18日采用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曾大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4)。

  三、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与分工进行调整,陈荣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分管审计、投融资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公司及董事会对陈荣建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忠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问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问欢女士,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

  曾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财经资产部部长助理、财会核算中心报销组负责人、账务组负责人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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