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在公司研发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12月17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启章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该方式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24号)。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授权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绩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和股东,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对投资者联系方式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变更前:
电话:028-62825917
变更后:
电话:028-87869490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变更后的联系方式自公告日起正式启用,原联系电话将停止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50.874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0.9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了XYZH/2021CDAA70685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将已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进行置换,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公司应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明细台账,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26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12月1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红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该方式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24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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