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福能方圆大厦12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金星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郑建新、黄明耀因公务未出席,陈兆斌因出差未出席,独立董事黄光阳因公务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张姝、彭家清因公务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蔡宣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1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煤炭采购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31,895,707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同时其持股数不计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和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新颖、蒋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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