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4,600,000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8年12月19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林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9号),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870,000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59,47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5,833,47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636,52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8年12月19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名,持有限售股共计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350%。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600,000股,将于2021年12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无锡金控源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中科光荣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光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金源融信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安丰盈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伟、吴震宇、田三红承诺:
(1)本单位/本人于2018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8年12月19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2)若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单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60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
(三)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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