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12月14日 05:26 证券时报

原标题: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9版)

  法定代表人:汤燊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MA27U06Y7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年09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用农产品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特种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09月30日,浙江浙商琨润有限公司总资产15.90亿元,净资产3.0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8.41亿元,净利润-0.16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浙商琨润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浙江浙商琨润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浙商琨润有限公司为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5、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

  法定代表人:蔡红梅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91290763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9年06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房租赁;酒店管理;家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销售代理;日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城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安服务;保安培训;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09月30日,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0.46亿元,净资产0.1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71亿元,净利润0.0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6、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89号武林大厦1层(东侧第一间除外)、2-7层、14层1408室

  法定代表人:陈敏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912654378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2009年06月25日

  经营范围:经营保险业务(范围详见《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09月30日,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8.94亿元,净资产27.0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0.87亿元,净利润-1.47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7、丽水浙交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 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成大街与金丽温高速公路交叉口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杨栋

  注册资本: 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02MA2E2DQ21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13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开发、运行、管理;天然气、光伏、充电桩项目的开发、运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09月30日,丽水浙交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0.02亿元,净资产0.0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0.0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丽水浙交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丽水浙交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丽水浙交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8、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8层

  法定代表人:袁仁军

  注册资本 92,656.933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80715519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应用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汽车租赁;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木材采运;木材加工;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09月30日,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38.52亿元,净资产10.7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77.55亿元,净利润0.3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9、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1184室

  法定代表人:袁仁军

  注册资本: 67,420.08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712108626U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1999年4月12日

  经营范围: 矿产品、金属材料、贵金属制品、建材、非危险及监控的化工产品、通用设备及零配件、建筑专用设备及零配件、电气机械、五金产品、仪器仪表、橡胶及制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电子商务平台的研发,供应链管理,以自有资金进行矿产资源、出租汽车业、餐饮娱乐业、汽车销售租赁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的投资,仓储物流服务(不含危险品和监控品),货运代理,合同能源管理,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出租车营运,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金属材料剪切加工和配送,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销售,交通安全设施产品的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提供机械设备、自有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09月30日,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96.68亿元,净资产33.5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38.85亿元,净利润4.1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40、浙江省商业物资有限公司

  住 所: 杭州市惠民路56号

  法定代表人:汤燊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16831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3年02月09日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初级食用农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装璜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矿产品(不含专控)、煤炭(无储存)、焦炭、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和危化品)、汽车配件、机电设备、电缆、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09月30日,浙江省商业物资有限公司总资产0.65亿元,净资产-0.8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04亿元,净利润0.0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省商业物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浙江省商业物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省商业物资有限公司为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要通过招投标程序开展或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市场价格是指业务所在区域市场的可比规格、可比品牌的报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浙江交通集团作为省级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和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主力军,统筹承担全省高速公路、铁路、重要的跨区域轨道交通和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管理职责导致。此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浙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分公司较多,较难精确预计与其下属业务主体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产品或商品”的关联交易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而招投标存在不确定性,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在表决通过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100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铁江宁”)和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铁大风”)在宁波建设有10万吨顺酐、7万吨BDO、10万吨聚碳酸酯等装置,因市场、技改、工艺优化等多种原因,使部分资产处于已经或即将被闲置、终止使用且无盘活、无法继续的状态,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产减值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核查,公司拟对子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浙铁江宁自投产以来,公司生产的BDO系列产品成本倒挂,因后续资产技改难度大,该装置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公司通过项目技改、工艺改进、质量等多方面进行盘活资产,充分再利用,但该装置仍有部分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浙铁大风自投产以来,公司聚焦生产10万吨聚碳酸酯产品,经过多年工艺优化及技术更新,提升了产品的多样性和适应性。随着主要原料双酚A国内采供能直接满足PC产品生产所需,原投资建设的部分装置将处于闲置状态,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浙铁江宁和浙铁大风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测试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拟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为10万吨顺酐、7万吨BDO、10万吨聚碳酸酯等装置,其资产为非流动资产(包括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一其他无形资产),截止2021年10月份,浙铁江宁和浙铁大风总资产组合账面价值为437,392.37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及摊销费 223,621.88万元,账面净值为 213,770.49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对子公司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公司预计区间为 1.4亿元至1.9亿元之间,将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尚未经资产评估机构确认,待取得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后,公司将及时对外公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包括“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等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在确认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应当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

  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9日一2021年12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持续督导机构。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

  特别说明:

  提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二)议案具体内容

  提案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1年12月22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另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宏

  电话:0571-87569087

  传真:0571-875693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邮编310051)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1

  2.投票简称:浙交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102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主席吕江英、监事李锋、周中军作为关联监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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