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合计持有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利尔化学”)股份1,990,9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780%,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1年11月23日公司总股本计,下同。),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7,738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0.0945%)。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收到董事长尹英遂先生、董事来红刚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军先生发来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姓名:尹英遂、来红刚、刘军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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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未来6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含孳生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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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股份的具体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拟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尹英遂、来红刚、刘军均严格遵守了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人员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上述拟减持人员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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