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光一控股股东意欲罢免独董 结果被董事会否决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韩迅 上海报道
控股股东意欲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独董,却被ST光一(300356.SZ)董事会给否决了。
11月16日晚,ST光一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2021年11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光一投资)发来的函,大意是“提请召开光一科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独立董事周卫东”。
资料显示,光一投资成立于2009年1月,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龙昌明。光一投资是ST光一的控股股东,龙昌明是ST光一的实际控制人。
对于罢免独董周卫东的理由,光一投资认为,“鉴于独立董事周卫东除在上市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以外,还存在如下行为:1、违规在上市公司报销费用 142,975 元;2、长期占用公司车辆。鉴于此,其已丧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不具备担任光一科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现提请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依法罢免独立董事周卫东。”
ST光一董事会在1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专门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结果令龙昌明没想到的是,这议案以“3票同意、4票反对”的结果被否决了。
投赞成票的三个董事分别是董事戴晓东、董事王昊和独董麻艳鸿。
反对者包括董事长许晶、董事任昌兆、独董周友梅和独董周卫东,其中许晶的反对理由是“控股股东提供的证据不充分且未经有效核查,不能够证明周卫东违反独立董事行为规范”;任昌兆的反对理由是“因控股股东所述事实其证据有待进一步核实查证”;周友梅的反对理由是“因控股股东提出的罢免事由及证据当事人予以否认,公司未提供核查的结果,而该董事的任期应至2022年3月26日届满。”
在此之前,周友梅刚刚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ST光一独立董事等职务。
独董周卫东的反对理由是“:1、控股股东所提出的罢免独立董事的事由与证据不成立;2、董事会在发出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前未与本人做过任何沟通,程序不规范;3、控股股东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期间提出罢免独立董事,涉嫌滥用股权优势排除异己,掩盖其已发生或将可能继续发生的侵占上市公司与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ST光一11月8日刚刚披露,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涉嫌指使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11月5日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立案。
截至11月9日,ST光一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光一投资所持股份共计7053.52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30%,目前均处于冻结状态,占其持股数量的100%,存在司法拍卖的风险。
2021年12月2日10时至12月3日10时,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在司法拍卖平台拍卖龙昌明所持360万股ST光一的股票。
ST光一在公告中提示,如果龙昌明所持有的ST光一股份被继续处置,将有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作者:韩迅 编辑:朱益民)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