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1年11月11日 05: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收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非公开项目”)的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华龙证券原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石培爱先生、胡林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现因原保荐代表人石培爱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非公开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华龙证券决定委派马骏先生(简历附后)接替石培爱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后续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非公开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胡林先生和马骏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变更不影响华龙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石培爱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马骏先生简历

  马骏,男,汉族,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CFA,硕士研究生,现任华龙证券北京分公司业务董事,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10.SZ、01533.HK)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及签字保荐代表人参与南京普爱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项目,先后为多家企业提供企业改制及融资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1-071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6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贵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对其中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较多内容,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回复工作,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申请,《问询函》回复延期至2021年11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11月3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070)。

  截至目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落实,公司预计无法在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回复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申请,公司将于2021年11月17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务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因此,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该制度全文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制定《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审批层级及权限未有单独制度进行明确划分,对其责任追究及处罚措施未有明确落实。因此,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关联交易制度》。该制度全文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投资及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公司实际发展及经营情况对《投资及资产处置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制度修订后的全文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1-039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更名、增加经营范围及进行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更名、增加经营范围及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菲林格尔木业销售有限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了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NT2F4J

  企业名称: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277号5楼

  法定代表人:李赟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02日

  营业期限:2018年04月02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地板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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