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1年11月11日 05: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97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夏理财固收增强封闭式3号360天B、光银现金A。

  ●委托理财期限:360天、无固定期限(在产品开放期内,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使用需求情况随时认购和赎回。)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贸易公司拟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利用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其中贸易公司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利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对委托理财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相应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内容

  日前,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购买了5000万元华夏理财固收增强封闭式3号360天B理财产品,贸易公司购买了2500万元华夏理财固收增强封闭式3号360天B理财产品及2200万元“光银现金A” 理财产品。

  1、华夏理财固收增强封闭式3号360天B理财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

  2、“光银现金A”理财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力求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1、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部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资金情况,自下而上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委托理财品种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等高风险品种的投资。同时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负责对所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日常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核查。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华夏银行(600015)、光大银行(601818)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8,717.3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9,7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11.27%。公司利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相对风险较小,收益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33%,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需要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25,000万元(其中贸易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理财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开展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贸易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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