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标题: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翟建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建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公司被评为A类A级。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2020年度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中,公司被评为B类。

  (三)报告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提升至A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诉讼、仲裁在报告期内有进展的事项如下:

  1、公司提起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1)与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2021年9月14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4破8号之九民事裁定书、(2020)豫14破8号之十民事决定书、(2020)豫14破8号之十一民事裁定书、(2020)豫14破8号之十二决定书,其中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4破8号之十一民事裁定书以裁定方式认定了我公司对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享有84,049,728.35元的债权,其中本金、利息、违约金30,696,307.17元、案件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予以认定为优先债权,对本金及利息所产生的迟延履行金1,616,361.38元认定为劣后债权。2021年9月22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豫14破8号之十三民事裁定书,其中增加了河南科迪大磨坊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科迪便民超市有限公司、河南省科迪面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科迪速冻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科迪罐头食品有限公司、五大连池市绿色大米开发有限公司、科迪便利连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科迪食品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商丘市科苑牧业有限公司,与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重整。公司不同意将科迪食品和九家子公司进行实质破产合并审理,并已向法院申请复议。

  (2)与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秦岭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及西安智康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2021年9月2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对金花投资所持有的宏达股份(证券代码600331)股票的拍卖程序,原定开拍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但由于金花投资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法院于拍卖前撤回上述拍卖。

  (3)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截止2021年9月30日,振发能源已按《执行和解协议》还款3500万元。

  (4)与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狼翔投资有限公司、林某某、李某某、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森宝能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馨谷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利利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嘉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华弘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2021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利利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馨谷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森宝能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上诉状,现等待上诉结果。

  2、公司代表资管计划提起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1)与龚某某股权转让纠纷

  2021年9月26日,公司收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达成如下协议:(一)龚某某于本调解协议生效后3日内将其名下1900万股三五互联股票过户至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二)龚某某应支付给我公司的利息,以本金102,312,35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1日起至完成第一项执行申请中的1900万股股票过户之日止,按年利率8.5%计算;(三)龚某某应支付给我公司的补偿款(补偿款金额=本金102,312,350元+以本金102,312,35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计算,自2020年1月21日起至完成1900万股股票过户之日止的利息-1900万股股票对应的过户当日的市值);(四)龚某某名下696.53万股三五互联股票过户至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以及应支付给我公司的补偿款(补偿款金额=本金102,312,350元+以本金102,312,35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计算,自2020年1月21日起至完成696.53万股股票过户之日止的利息-696.53万股股票对应的过户当日的市值);(五)龚某某应支付给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及律师费,合计335,065.45元;(六)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取得上述龚某某过户的2596.53万股三五互联股票后,再次出售股票时,若出售金额大于龚某某上述二、三、四、五项款项后,将差额部分向龚某某支付;若出售金额小于龚某某上述二、三、四、五项款项总和的,则无需向龚某某支付。(七)本协议第二、三、五、六中的款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收付款账户为: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号:110905564310254,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因龚某某未依照调解书实际履行,公司已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截至目前,本案处于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翟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建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新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翟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建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翟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建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新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已存在并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实施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核算和相关列报的主要影响有:期初增加使用权资产69,336,295.79元,增加租赁负债61,613,543.18元,增加其他负债95,238.10元,减少其他资产7,627,514.51元。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7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发布,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8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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