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 05:4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收入、利润经营情况

  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725,129.58元,同比增长15.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68,506.28元,同比增长7.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112,247.73元,同比增长9.50%。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948,804.84元,同比增长17.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58,157.14元,同比降低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137,921.93元,同比降低5.74%。 公司给排水阀门产品订单数量增幅较大,但由于上游部分配件供应商受环保管控趋严等影响订单不能按时履约,导致公司产品订单交付压力较大,且由于海运及集装箱费用和主要原材料有色金属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导致公司净利润处于下降态势。

  2、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47),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56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2021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3,147,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格为9.9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8.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98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7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7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0元/股。

  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请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范庆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迟娜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范庆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迟娜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及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1年10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8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76万股。

  经公司与授予对象的反复沟通确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拟激励对象由于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万股,上述股票将全部调整至公司预留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81人调整为8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276万股调整为272万股,预留部分股票总数由38.7626万股调整为42.7626万股。

  除上述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范庆伟、范玉隆、李会君、迟娜娜 4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2021-088)。

  3、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7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范庆伟、范玉隆、李会君、迟娜娜 4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于春红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公司与授予对象的反复沟通确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拟激励对象由于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万股,上述股票将全部调整至公司预留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81人调整为8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276万股调整为272万股,预留部分股票总数由38.7626万股调整为42.7626万股。。

  除上述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3、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述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80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7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0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81人调整为8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276万股调整为272万股,预留部分股票总数由38.7626万股调整为42.7626万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股票总数不变。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80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激励对象不含有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具体分配如下表:

  ■

  4、授予价格:5.00元/股。

  5、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6、解锁安排:自本计划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在可解锁期间按30%、30%、40%的解锁比例分批逐年解锁。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28日至 2021年10月8日,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于2021年10月9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4、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7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7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0元/股。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经公司与授予对象的反复沟通确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拟激励对象由于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万股,上述股票将全部调整至公司预留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81人调整为8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276万股调整为272万股,预留部分股票总数由38.7626万股调整为42.7626万股。

  除上述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数量以及预留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所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万股,上述股票将全部调整至公司预留股票。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81人调整为8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276万股调整为272万股,预留部分股票总数由38.7626万股调整为42.7626万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股票总数不变。

  上述调整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以及授予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数量以及预留股票数量的调整、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与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授予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八、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8日,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27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16,918.6万股的1.61%。本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80人,包括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

  注:

  ①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5.00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0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的限制性股票。

  5、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有效期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

  6、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具体如下:

  ■

  注:“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设置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两个业绩目标。其中按照营业收入(S1)占比40%、净利润(S2)占比60%的比例加权计算作为考核指标S,即S=S1+S2。

  营业收入考核指标S1=当年实现值/考核指标值*40%,(注:S1最大值等于0.4)

  净利润考核指标S2=当年实现值/考核指标值*60%,(注:S2最大值等于0.6)

  公司层面按照当年实现的考核指标S值确定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标准如下:

  ■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标准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该激励对象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8日,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于2021年10月9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4、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7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7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0元/股。

  二、董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7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差异情况的说明

  根据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部分调整,调整的内容主要是对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以及激励股份数量进行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经公司与授予对象的反复沟通确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拟激励对象由于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万股,上述股票将全部调整至公司预留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81人调整为8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276万股调整为272万股。

  除上述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年10月28日

  2、授予价格:5.00元/股

  3、授予数量:272万股

  4、授予人数:80人

  5、授予股票的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7、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

  8、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解锁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首次授予的272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085.28 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授予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8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8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7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0元/股。”

  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事项核实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情况

  鉴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所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万股,上述股票将全部调整至公司预留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

  上述调整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实际授予情况表的人员均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一致。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合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授予日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核实后,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10月28日不存在下列任一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约定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权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7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5.00元。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以及授予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数量以及股票数量的调整、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与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授予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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