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28日 04:26 证券时报

原标题: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8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超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启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超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启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9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传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刘昊、刘蕾和刘旭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刘昊、刘蕾和刘旭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武汉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武汉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9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传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2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授信额度另行签署授信合同等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30914263XN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5 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

  法定代表人:刘旭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厂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最近一年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

  备注:以上2020年度数据业经审计,2021年1至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担保)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体现了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担保余额合计33,157.03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96%,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2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监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0月 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2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就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概述

  公司因经营发展和国际化业务布局的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奥海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奥海”)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7,000万人民币。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奥海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证号码:63932092-000-10-21-A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4日

  住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60号海外信托银行大厦25楼

  三、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用于补充香港奥海经营性流动资金,提升香港奥海的资本实力,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推进其更好地开展境外市场业务,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本次增资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

  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的交易内容尚需进一步沟通协商,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泽通达”)部分股权并增资,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将以交易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因沁泽通达股东之一吕敏系董事刘昊、刘旭之外甥,此次收购视同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刘晶晶,自然人,身份证号码:430481********2371,现任沁泽通达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交易完成前持有沁泽通达90%股权。

  2、吕敏,自然人,身份证号码:362427********1119,现任沁泽通达监事,交易完成前持有沁泽通达10%股权。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6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9845639X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晶晶

  注册资本:4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社区兴业路老兵蘅芳工业城厂房西座2层202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脑周边产品、手机配件的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信息服务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海运、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代理报关;仓储代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托跨境电商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货物全球流通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司,主要销售3C电子类,运动户外、个人护理和家居类等产品,公司本次拟收购及增资事项有利于公司品牌业务的发展,利用其专业的运营和营销团队等优势,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本次交易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交易各方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的交易内容尚需进一步沟通协商,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次公司拟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涉及关联交易的操作过程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下转B3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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