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8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焦祺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倩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焦祺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倩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6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7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9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本次增资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方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7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14万股新股。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4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64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95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696,400.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
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699.71万元,此次披露金额为2,904.71万元,数据调整系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考虑国内中药饮片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格局,结合中药饮片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的实际投资情况,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经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已决定终止中药饮片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实施。
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古汉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公司”)。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情况
根据《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调整以及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2017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进展实际需要,通过分期到位的增资方式向中药公司增资。
2017年7月,第一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8,500万元向中药公司增资,其中2,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6,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药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
2019年4月,第二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8,500万元向中药公司增资,其中2,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6,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药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12,000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实际需要,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600万元继续向全资子公司中药公司增资,其中8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增资对象目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古汉中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
公司住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1号(雁峰区工业项目集聚区)
法定代表人:刘炳成
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合剂、片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颗粒剂(含中药提取)、口服液溶液剂;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片剂(古汉牌古汉益康源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进出口业务等(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79688025XK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中药公司100%股权。
中药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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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增资至子公司后的专户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中药公司已依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中药公司已经与公司、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督促中药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药公司增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启迪药业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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