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28日 04:28 证券时报

原标题: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22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公告编号:2021-33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马伟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建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 2021年9月1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投资”)告知函,获知华阳投资的母公司中国华阳经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京01破申383号:北京乐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与华阳集团的债务纠纷,对华阳集团向法院进行破产的申请。目前法院已受理并处在指定管理人阶段。根据华阳投资告知函所述,华阳集团的破产案件暂不会对华阳投资的生产经营和控制权产生影响。上述事项为股东公司的母公司及上述案件关联方的债务纠纷,本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相关索引详见已披露公告(巨潮资讯:公告编号2021-28)。

  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情况:2021年9月29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其所持我公司股票有新增轮候冻结情形。

  相关索引详见已披露公告(巨潮资讯:公告编号2021-14、2021-29)。

  3.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事项:近日,公司收到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公司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基地项目已于2021年10月13日在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报立项。

  相关索引详见已披露公告(巨潮资讯:公告编号2021-17、2021-3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马伟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9月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马伟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9月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马伟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建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 2021-31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电话、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伟进先生主持,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编制《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33)。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全面实施公司经营战略,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额度内办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衔接处理关于本项目其它后续事项,公司通过参与竞拍并依法、合规取得政府通过招拍挂方式出售的生产用地,本项目工程的开工建设及购买机器和设备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4)。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 2021-32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电话、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黎晓淮先生主持,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编制《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33)。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1-34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汽车

  零部件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情况概述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有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及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协议,公司在木里港工业园内投资约1 亿元建设公司总部及生产基地项目。该事项已披露(公告编号2021-17)。

  近日,公司收到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恒立实业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基地项目已于2021年10月13日在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报立项。

  为全面实施公司经营战略,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额度内办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衔接处理关于本项目其它后续事项,公司通过参与竞拍并依法、合规取得政府通过招拍挂方式出售的生产用地,本项目工程的开工建设及购买机器和设备等。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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