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1-9月因工程施工进度速度加快,主材和木制品交付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建筑材料及木制品销售、综合管理服务费收入以及理财收益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因此相应所结转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蓝继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立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利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蓝继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立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利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
(4)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李建业先生;截至2021年9月30日,司农事务所拥有从业人员244人,17名合伙人,92名注册会计师,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名。
(6)审计收入:截至2021年8月31日,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2,960.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32.9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12.08万元。
(7)业务情况:司农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拥有一批在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他们曾经负责或参与审计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建筑业、电力、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房地产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目前,司农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为0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覃易,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1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21年5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文,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年,2012 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10月1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2021年5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虹,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1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完成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外,司农事务所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拟聘审计机构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雕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
修订后的《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10月)》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次《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报备登记事宜。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10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2021年11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由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请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提案一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0日(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周三)下午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灿星
联系电话:0755-23348796
电子邮箱:mingdiaozhuangshi@yeah.net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传真:0755-23348796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如果本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21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11月10日(周三)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0”,投票简称为“名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6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蓝继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10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5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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