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0月26日以接纳书面议案形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有周贵祥先生、李韧之先生、沈见龙先生、邓伟明先生、夏德传先生、李长江先生、戴克勤先生、熊焰韧女士、朱维驯先生九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已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派发给全体董事,并且签字同意的董事已达到做出决定所需的法定人数,因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实际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1号1701室”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天路7号”,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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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注册地址变更和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
●南京熊猫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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