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63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结构变化:
1、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下降了32.4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了304.3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预付原料、辅料及备品备件等款项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了799.7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保证金增加等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了31.5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随着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等建设进度的进展,所投入的资金逐步形成相关资产等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了1004.2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预付项目建设款增加等所致。
6、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了373.4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积极拓展支付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了88.43%,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了102.49%,主要是由于收到预收款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了35.2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因股东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暂借财务资助款增加等所致。
9、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了89.25%,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了23,850.00万元,主要是由于金融机构对控股子公司所借的长期借款(项目借款)到期后进行了不同主体之间的融资结构调整所致。
(二)、损益结构变化: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4.1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产品销量增加带来的营业成本同步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了58.5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将本报告期内合同履约直接相关发生的运输费、出口包干费、出口海运费、保险费列示于“营业成本”项目带来的同比变化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了38.03%、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10.0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定期存款增加带来的利息收入同比增加及因借款成本下降所带来的利息费用支出同比减少共同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0.2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结转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了56.12%,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15.87%(两期数据均为负),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减少及合营公司根据其经营情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6、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长了822.33%(两期数据均为负),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结构变化: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了21.88%,主要是由于随着市场的开拓及销量的增长,对于客户给予了一定的账期或者账期延长(尤其是国外稳定合作老客户),应收账款净增加额同比有所增长,造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增长慢于“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了96.15%(两期数据均为负),主要是与去年同期相比,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净额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了64.66%(两期数据均为负),主要是与去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陈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卫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卫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卫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卫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汪萍女士、俞毅先生、王旭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1-9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33,365.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7.49%,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14,383.79万元,同比增长了18.32%;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48,318.3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92,304.3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6元。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继续额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陈大魁先生为进一步支持众立合成材料的业务发展等,拟在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同步同比例对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5,000万元)的基础上,继续额外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额外提供的不超过9,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将不收取利息。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继续额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继续额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阿根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继续额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在原有基础上继续额外为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促进众立合成材料稳步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继续
额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继续额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1、为促进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立合成材料”)的业务发展,为其流动资金周转提供便利,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在2021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以自有资金以借款的方式提供,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该借款利息将按照年化4.5%计算,借款期限为自资金实际拨付之日起,期限为不超过一年。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财务资助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财务资助额度。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持有众立合成材料18.89%的股权,陈大魁先生将根据持股比例同步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号)及其他相关公告。
现为进一步支持众立合成材料的业务发展及现有生产装置改造等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陈大魁先生拟在上述基础上,继续额外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本次额外提供的不超过9,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将不收取利息,借款期限为自资金实际拨付之日起,期限为不超过半年,所提供的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权部门的批准。
3、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为公司控股股东继续额外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陈大魁目前持有公司32.95%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陈健先生为陈大魁先生之子,因此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陈健先生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343982632L;
3、住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涛路3000号;
4、成立日期:2015年5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付银根;
6、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捌仟贰佰伍拾陆万零伍佰伍拾柒元;
7、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热塑性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10、众立合成材料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众立合成材料财务数据为其合并报表财务数据,2020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用途: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大魁先生,其拟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借款,用于其生产经营,补充其流动资金等用途。
2、资金来源:陈大魁先生的自有资金。
3、本次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人民币,陈大魁先生对众立合成材料提供的财务资助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占用费:为支持公司及众立合成材料的发展,陈大魁先生本次对众立合成材料额外提供的不超过9,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将不收取利息。
5、财务资助期限:资金实际拨付之日起不超过半年。
6、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财务资助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间约为半年)的期间内。
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1、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其研发生产的光纤油膏用SEP产品已成功实现量产,并向下游企业实现批量供货,同时还有润滑油粘指剂等多个高附加值的产品处于研发应用的关键时期,对流动周转资金的缺口相对较大。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大魁先生,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故上述财务资助会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3、陈大魁先生本次无偿向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支持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担保,陈大魁先生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就本次财务资助亦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4、经查询,陈大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公司及股东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对众立合成材料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5,000.00万元,2021年度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40,350.00万元,累计收回财务资助29,250.00万元,单日的实际财务资助余额最高为15,000.00万元,未发生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陈大魁对众立合成材料的财务资助余额为5,000.00万元,2021年度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8,800.00万元,累计收回财务资助6,650.00万元,单日的实际财务资助余额最高为5,000.00万元,未发生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六、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继续额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陈健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继续额外为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众立合成材料解决其在业务发展、拓展市场等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促进众立合成材料稳步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继续额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陈大魁先生本次在已履行在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2021年度同步同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不超过5,000万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控股子公司继续额外提供财务资助,且本次对众立合成材料额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将不收取借款利息,有助于满足众立合成材料其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促进众立合成材料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继续额外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在原有基础上继续额外为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促进众立合成材料稳步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APP专享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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