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27日 04:11 证券时报

原标题: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72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针对预计亏损合同计提的预计负债。因2020年公司施行新收入准则,相应核算科目由营业外支出调整至营业成本,为保证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确认的持续性与完整性,故列示于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项目。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装租赁)签署了《协议书》,就公司2014年与大装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项目《回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回购事项,双方延后回购期限,约定变更回购条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根据大装租赁通知启动回购。由于延期回购期限于2019年12月届满,为缓解项目风险,降低项目损失,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与大装租赁签署了《补充协议书》,就项目回购后续处置工作形成框架性约定:①为有利于项目设备的处置,对于公司与大装租赁签订的回购协议,回购义务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成套公司,公司对成套公司的因履行回购义务而对大装租赁所负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②融资租赁买卖合同全部权益及融资租赁物件所有权在成套公司支付完毕所有回购价款前仍由大装租赁享有,大装租赁有权按照融资租赁买卖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及其关联方主张违约责任、追究连带保证责任、处分抵押、质押财产,具体实施计划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另行协商。在实现担保措施过程中,对于变现的方式及金额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需进行必要的协商确认,取得变现收入扣除变现成本后,可用于冲抵未来的回购价款。③对于本项目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均有义务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可根据项目重组或法律维权等进展情况,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利率等方式协商分担损失,以确定最终回购金额,并确定支付节点,上述事宜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确定,确定后由成套公司实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④成套公司于协议生效后10日内向大装租赁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冲抵回购价款本金。上述《补充协议书》经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20年3月31日,成套公司向大装租赁支付了上述3,000万元回购款。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027)、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以及于2020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项目回购尚未进入实质程序阶段。成套公司以回购为前提对租赁物跌价、资金成本等预期风险进行评估并计提了预计负债,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计提预计负债 14,879.98万元。

  2.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处置部分闲置、报废设备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分类打包处置250台闲置、报废设备,挂牌价格将不低于资产评估值4,116.69万元,对于首次挂牌未能成交的设备,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其中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9日以资产评估值30.6053万元将首批7台设备于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最终由公司关联方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竞得,成交价格为39.8053万元。公司于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3月11日将其余243台设备中的239台(剩余4台设备公司已决定留用,不再转让)分类打包为27个标的,均以资产评估值为转让底价(合计4,071.7023万元)在大连产权交易所进行首次挂牌,公告期间共有18个标的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但由于出现2家意向受让方弃标,最终实际成交16个标的,共包括206台设备,评估值合计1,248.8286万元,成交金额合计2,138.1786万元,大连产权交易所于2021年6月18日-7月14日陆续向公司拨付了上述设备转让款及意向方弃标违约金4万元。对于上述首次挂牌成交但意向受让方弃标的2个标的(共7台设备,评估值合计15.3827万元),已纳入经公司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挂牌转让的129台设备中重新挂牌转让;对于首次挂牌未成交9个标的(共26台设备,评估值合计2,807.491万元)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降价10%在大连产权交易所二次挂牌,挂牌底价合计为2,526.7419万元,时间为自挂牌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3日)。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10个周期。有关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挂牌处置部分闲置、报废设备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2021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挂牌处置部分闲置、报废设备资产进展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以及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挂牌处置部分闲置、报废设备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已二次挂牌的9个标的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将继续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可延长期限届满。

  3.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景宾巷2号的大重宾馆资产、位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港街36号的大起宾馆资产及129台闲置、报废设备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挂牌底价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中大重宾馆资产评估值6,258.23万元(整体转让),大起宾馆资产评估值1,180.51万元(整体转让),129台设备评估值2,475.78万元(分类打包处置)。对于首次挂牌未能成交的资产,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2021年5月21日,公司将上述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底价于大连产权交易所进行首次挂牌,挂牌起止日期均为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6月18日。①129台设备分类打包为18个标的,在公告期间共有9个标的挂牌成交,共包括39台设备,评估值合计226.08万元,成交金额合计308.18万元,大连产权交易所已于2021年9月8日向公司拨付;未成交的9个标的(共90台设备,评估值合计2,249.70万元)自2021年6月18日首次公告期满后进行延牌,暂未进行二次挂牌。②大重宾馆、大起宾馆资产转让项目在首次挂牌期内均未能成交,其中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将大重宾馆资产降价10%(5,633万元)在大连产权交易所二次挂牌,并自2021年8月11日公告期满后进行二次挂牌延牌;大起宾馆资产转让项目自2021年6月18日首次公告期满后进行延牌,暂未进行二次挂牌。有关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3日、2021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和《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处于延牌期内资产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将继续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可延长期限届满,并将择机考虑处于首次挂牌延牌期内相关资产的二次挂牌事宜。

  4.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打造公司南方制造服务基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与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起重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资产评估值30,728.61万元为交易对价收购其所持有的华锐风电科技(江苏)临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取得了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换发的《营业执照》,其10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变更登记日为2021年9月18日。在办理工商过户手续过程中,标的公司同时完成了公司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其名称变更为大连华锐重工(盐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根据公司与重工起重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交易双方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对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后至股权交割日期间形成的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标的公司在前述损益归属期间所产生的净利润 771,800.54 元由重工起重集团享有。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2日、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和《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之标的公司相关期间损益审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向重工起重集团支付了50%股权转让款,即15,364.305万元。公司后续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重工起重集团支付剩余50%转让价款及标的公司在前述损益归属期间所产生的利润。

  5.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经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对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设备公司)所持有的3,669,836股重庆钢铁股票进行处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等情况办理相关股票处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处置的时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和数量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处理完毕之日止。在处置股票期间,如遇重庆钢铁实施转增股本、红利送股等事项,则上述处置方案的出售数量将按照除权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重庆钢铁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卖出重庆钢铁股票11,000股,成交金额合计34,030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冶金设备公司仍合计持有重庆钢铁股票3,658,836股,其中公司持有406,218股,冶金设备公司持有3,252,618股。

  6.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提升公司主导产品智能化水平,加快智能制造和智能装备发展,经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化公司)。智能化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由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和《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邵长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朝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世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3,426,676.21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5,246,075.36元。

  法定代表人:邵长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朝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世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邵长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朝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世及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施行新租赁准则。通过对公司范围内的租赁业务进行识别后,对于应适用于新租赁准则的租赁标的按照新准则要求核算为使用权资产2,735,822.98元、租赁负债2,851,711.16元,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调减盈余公积22.30元,调减未分配利润115,865.88元。上述调整使得资产增加2,735,822.98元,负债增加2,851,711.16元,所有者权益减少115,888.18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73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9月末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下转B24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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