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27日 04:12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

  (二)利润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7月收到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21年8月6日披露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21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2021年10月1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2021-085、2021-08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飞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成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孔凤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飞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成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孔凤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1-088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飞霖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90)。

  二、《关于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代礼平、姚惠良、庞博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三、《关于平潭鑫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继续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平潭鑫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继续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四、《关于珠海红信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珠海红信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五、《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六、《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5)。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1-089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能胜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90)。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1-091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继续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创盛”)从2018年9月5日起向公司提供人民币不超过5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本次财务资助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财务资助进行展期,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佳源创盛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余额为3,000万元。经双方协商确认,佳源创盛拟继续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自2021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5日。本次财务资助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代礼平女士、姚惠良先生、庞博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年4月18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巴黎都市总部办公楼101室

  4、法定代表人:沈宏杰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存在的关联关系:佳源创盛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佳源创盛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8、股权结构

  ■

  9、佳源创盛实际控制人为沈玉兴先生。

  10、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佳源创盛总资产为7,929,691.40万元,净资产为2,387,334.79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为848,708.52万元,净利润为49,789.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佳源创盛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有效期自2021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5日。

  2、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资金用途: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4、定价政策和依据:本次财务资助除约定的利息外,无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等保证。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佳源创盛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未提供资产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通过此次财务资助,满足了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今,美丽生态接受佳源创盛财务资助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佳源创盛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余额为3,000万元。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解决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能够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本次审议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1-092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潭鑫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继续向公司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平潭鑫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鑫晟”)从2018年10月28日起向美丽生态建设提供人民币不超过3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本次财务资助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156)。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财务资助进行展期,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潭鑫晟向美丽生态建设提供财务资助款余额为13,433.91万元。经双方协商确认,平潭鑫晟拟继续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美丽生态建设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期限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23年10月28日。本次财务资助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平潭鑫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17年7月20日

  3、注册地址:平潭县潭城镇东门庄111号东昇花园1幢1205单元

  4、法定代表人:许开发

  5、注册资本:15,688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需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存在的关联关系:平潭鑫晟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美丽生态建设的股东,公司已经依据审慎原则将平潭鑫晟列为关联人,因此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8、股权结构

  ■

  9、平潭鑫晟的实际控制人为许太宁。

  10、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平潭鑫晟总资产为55,450.99万元,净资产为14,128.46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554.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平潭鑫晟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有效期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23年10月28日。

  2、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资金用途:美丽生态建设经营发展需求。

  4、定价政策和依据:本次财务资助除约定的利息外,无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等保证。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平潭鑫晟为美丽生态建设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解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未提供资产抵押或担保。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整个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今,美丽生态建设接受平潭鑫晟财务资助4,84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潭鑫晟向美丽生态建设提供财务资助款余额为13,433.91万元。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平潭鑫晟对美丽生态建设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解决整个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能够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本次审议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财务资助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美丽生态建设的经营发展需求,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整体目标,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1-093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珠海红信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继续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珠海红信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信鼎通”,原名红信鼎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从2019年向美丽生态建设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的借款,不收取资金占用费。本次财务资助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财务资助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财务资助进行展期,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信鼎通向美丽生态建设提供财务资助款余额为5,000万元。经双方协商确认,红信鼎通拟继续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美丽生态建设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自2021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本次财务资助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红信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3月17日

  3、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61662(集中办公区)

  4、法定代表人:何皓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存在的关联关系:红信鼎通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鑫诚业展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0.20%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红信鼎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8、股权结构

  ■

  9、红信鼎通的实际控制人为解直锟先生。

  10、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红信鼎通总资产为38,315.05万元,净资产为328.36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388.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红信鼎通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有效期自2021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

  2、利率:0.00%。

  3、资金用途:美丽生态建设经营发展需求。

  4、定价政策和依据:本次财务资助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无任何额外费用。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红信鼎通为美丽生态建设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解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未提供资产抵押或担保,体现了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整个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今,公司未与红信鼎通进行同类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信鼎通向美丽生态建设提供财务资助款余额为5,000万元。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红信鼎通对美丽生态建设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解决整个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能够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本次审议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财务资助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整体目标,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1-094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勤万信与公司有多年的合作经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本次审计总费用为11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成立于1992年12月, 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2020年9月2日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208968790Q。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0年12月 31日)余额3,498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中勤万信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2020年12月31日):66人

  注册会计师总人数:466人

  全体从业人员:1353人(含注册会计师数量)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40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总收入(2020年):38,805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20年):33,69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20年):7,65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公司家数(2020年):4,284家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20年):30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晓清、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晓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俐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其从业经历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晓清,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晓敏,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俐,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云商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并参与过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晓清、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晓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俐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基于专业判断,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勤万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中勤万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勤万信在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2021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将召开本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光明南路1号升龙汇金大厦39层3901-3907。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审议《关于平潭鑫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继续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审议《关于珠海红信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2021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资料,与相关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话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1、股东登记和现场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9:00-12:00、14:00-17:00;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9:00-12: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新的网络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光明南路1号升龙汇金大厦39层3901-3907。

  邮政编码:350000

  联系电话:0755-88260216 传真:0755-88260215

  联系人:何婷

  (二)现场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 “360010”,投票简称“美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1-090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非经常性损益 深圳市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1-02 金埔园林 301098 --
  • 11-01 巨一科技 688162 --
  • 11-01 镇洋发展 603213 --
  • 11-01 隆华新材 301149 --
  • 10-29 强瑞技术 301128 29.82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