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1. 本期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本报告期期末的股份数重新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项目进展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10万吨/年丁酮联产13万吨/年乙酸乙酯项目报批报建工作正在逐步推进;年产12万吨1,4-丁二醇项目已取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15万吨/年顺酐项目完成试生产方案编制,预计于2021年11月取得试生产备案许可后投料试生产;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一)正按计划推进,已取得项目建设所需的部分土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先行项目6万吨/年PBAT项目工程设计、报批报建、长周期设备订货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已取得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诉讼事项
张新雨起诉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粤1391民初131号】,公司于6月17日收到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1391民初131号),判决如下:限被告王国祥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内向原告张新雨支付租金74750元,驳回张新雨的其他诉讼请求。
珠海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起诉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案号:(2020)粤73知民初1330号】,公司于7月30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73知民初1330号),判决如下:原告珠海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要求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黄马扶立即停止侵害商业秘密行为并停止使用现有顺酐生产工艺技术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处罚及整改
公司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和未按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被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处以人民币20万元和15万元的罚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已及时按要求完成各项整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胡先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胡先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萍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调整情况说明
1、公司(承租方)于2010年5月1日与欧德油储(大亚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储罐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2025年11月1日。于 2012年11月9日与欧德油储(大亚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球罐租赁合同,租金按月支付。
2、公司(承租方)于2019年4月与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海油大厦第9层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2022年4月30 日,租赁面积 4,390.27 平方米,租金按月支付。
3、公司(承租方)于2020年7月30日于惠州市喜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班车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2025年7月31日,租赁 车辆3台,租金按月支付。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一)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一)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张东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新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毛敏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一)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11月3日,公司与惠州市环大亚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惠东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宇新轻烃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拟通过控股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一)。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建设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一)的议案》。
受目前国内可降解塑料发展趋势及双碳政策的影响,为满足公司碳四产业链顺酐发展需求,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一)拟调整为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相应具体内容拟调整为一套24万吨/年顺酐装置、一套28万吨/年顺酐酯化加氢装置、一套6万吨/年PBAT/PBS装置、一套5万吨/年PTMEG装置、一套360吨/年氧化催化剂装置、项目配套公用工程,投资金额拟对应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一)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一)
2、项目建设单位: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惠州新材料产业园
4、调整前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计划总投资296,35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74,169万元,建设期利息5,150万元,流动资金17,03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30%为企业自有资金,70%为银行贷款。
5、调整前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一)建设一套15万吨/年顺酐装置、一套12万吨/年1,4-丁二醇装置、一套6万吨/年PBAT装置、一套5万吨/年PTMEG装置、项目配套公用工程。
同时启动一套60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和一套6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前期工艺包编制及设计工作,上述项目待园区公用工程(管廊、码头、仓储等)正式确认后启动建设。
注: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包括:一套15万吨/年顺酐装置、一套12万吨/年1,4-丁二醇装置、一套6万吨/年PBAT/PBS装置、一套5万吨/年PTMEG装置、一套60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一套6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一套12万吨/年PBAT/PBS装置、一套10万吨/年丁二酸装置、项目配套公用工程。
本项目碳排放原则符合国家最新的碳排放政策和部署。最大的特点是顺酐装置充分利用自身反应热产生大量蒸汽供其他装置使用,不外买蒸汽或专设产汽加热炉,既不烧煤也不烧天然气;所有装置进行充分节能优化核算,多用热泵技术,减少蒸汽使用的同时减少循环水使用量。整体做到节能减排,三废排放最小化,继续秉承公司绿色环保创新工艺路线。
6、调整前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计划2022年1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24年12月前建成投用。
7、调整前项目经济效益
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299,051万元,净利润66,314万元。预估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4.5%,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5.42年。
三、项目进展情况
2021年8月24日,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程序摘得惠东自资规条字BH〔2021〕10地块,总用地面积140057.83㎡,后续土地,政府在征拆盘整中,预计2021年年底可挂牌,届时公司将摘牌。此外,公司已选定设计院对本项目进行方案优化,项目已逐步开展行政报批等工作。
截至2021年10月13日,项目总投入8404万元,其中土地款8404万元。
四、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的调整情况和影响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项目战略定位,及国际液化气市场、国内双碳政策、可降解塑料政策、园区配套情况影响,目前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发展从源头发展碳三产业链困难比较大,因此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主要投资建设碳四产业链。具体调整如下:
1、调整后项目名称: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2、调整后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计划总投资338,35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22,824万元,建设期利息5,927万元,流动资金19,45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30%为企业自有资金,70%为银行贷款。
投资概算调整原因:
原总投资在做预算时土地款按照5,000万元计算,实际购买土地费用达到26,000万元,需增加投资21,000万元。顺酐装置及顺酐酯化加氢装置均增加了产能,需增加投资8,000万元。新增氧化催化剂催化剂装置,新增投资13,000万元。综上所述,比原计划合计增加投资42,000万元,调整后总投资为338,357万元。
3、调整后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一套24万吨/年顺酐装置、一套28万吨/年顺酐酯化加氢装置、一套6万吨/年PBAT/PBS装置、一套5万吨/年PTMEG装置、一套360吨/年氧化催化剂装置、项目配套公用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原因:
受国家可降解塑料及双碳政策影响,近几年规划的可降解塑料PBAT/PBS产能超过1500万吨,对1,4-丁二醇大幅增加,规划的1,4-丁二醇产能显著增多。目前炔醛法生产1,4-丁二醇产能受环保、能耗、原料影响,落地比较困难。未来可降解塑料PBAT/PBS受原料的影响将比现在更加凸显。因此公司扩大顺酐酯化加氢装置产能,调整为28万吨/年。相应为了满足蒸汽及顺酐需求,调整顺酐装置产能为24万吨/年。根据国际国内催化剂的调研,目前催化剂工厂产能满足不了未来顺酐装置产能的扩增,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新增一套360吨/年氧化催化剂装置。与此同时,为满足未来可降解塑料产品的研发,会相应增设少量侧线研究设备。
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后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定位,项目调整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331,733万元,净利润82,265万元。
五、项目风险分析
1、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虽然已取得部分土地,但剩余部分土地仍需政府征收,并进行土地招拍挂等一系列程序,最终能否顺利取得全部项目用地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最终不能在园区取得全部项目用地,项目将存在不能实施的风险。
2、产品市场风险
公司在项目选择时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项目所产产品在华南区域具有足够的市场需求量,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产品市场本身具有周期波动等不确定性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低于预期,或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3、财务风险
本项目涉及总金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对于财务风险,公司将通过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等方式优化整体资源配置,提升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降低和防范风险,保障公司项目落地。
4、双碳政策风险
本项目属于化工类,需要消耗大量蒸汽和电力,目前国内高能耗项目审批困难,存在项目政府审批困难,实施建设期不定的风险。
对于能耗方面,由于顺酐自产大量蒸汽可供其他装置使用,从而大幅降低外购能源。公司也会充分研究各装置用能情况,节能降耗。总体上使本项目单位GDP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5、技术风险
本项目的技术工艺水平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项目效益尤为重要。本项目的技术风险主要有技术创新力度不够、技术与国际国内先进技术衔接不足等。
对于技术风险,公司紧密跟踪国际先进技术,开展大量技术调研,加大研发投资力度,深入研究技术细节,论证方案可执行性。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11月15日下午14:3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426号中海油大厦9楼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一)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交,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9:00-11:30及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stock@yussen.com.cn);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2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52-5765948)。
3、 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426号中海油大厦9楼。
4、 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yussen.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念 毛敏
电话:0752-5962808
传真:0752-5765948
电子邮箱:stock@yussen.com.cn
6、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温馨提示
因新冠疫情尚未结束,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公司鼓励股东尽量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需来现场参会的股东,请及时了解各地相关防控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6
2、投票简称:宇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期间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4,812,316.78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政府补助中1,300,000.00元专用于购买设备,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均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均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其中计入递延收益1,300,000.00元;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而计入其他收益的累计金额为3,512,316.78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公司获得的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3,512,316.78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最终对公司2021年全年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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