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2021年7月29日,公司收到《关于集团公司所持中核科技股权无偿划转的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753,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5%),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中核浦原持有。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21-034)。
2、会计政策变更
2021年8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8)。
3、制度修订
2021年8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授权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授权管理规定》。
4、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
2021年8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度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度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1-03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彭新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匡小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彭新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匡小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静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 00077 公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形式进行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彭新英先生主持。会议参会董事九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21-042)。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董事彭新英、马瀛、罗瑾、刘修红、武健、彭志雄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于2021年11月25日(周四)14:30在苏州市珠江路501号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44)。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 00077 公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形式进行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笑春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讨论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21-042)详见刊登于2021年10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本次董事会所提议案和所形成的决议均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于近期在北京与关联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电工程公司”)签订4份合同,合同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16693.14万元,具体如下:
(1)、《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闸阀设备供货合同》,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合同金额为11565.66万元,交货期为2023年04月30日和2024年2月28日,分机组分批次交货;
(2)、《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闸阀设备供货合同》,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合同金额为2138.23万元,交货期为2022年11月15日交货;
(3)、《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快速卸压阀设备供货合同》,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合同金额为1088.10万元,交货期为2023年01月30日和2023年11月30日,分机组分批次交货;
(4)、《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截止阀设备供货合同》,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合同金额为1901.15万元,交货期为2022年11月15日交货;
(二)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3575.3819万股,占本公司股本9.25%,中核集团全资下属企业中核苏州阀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871.536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7.77%。中核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本27.02%,为公司控股股东。
核电工程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参加表决董事9人,关联董事为6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彭新英、马瀛、罗瑾、刘修红、武健、彭志雄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投了同意票。
(四)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范围内正常业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进行评估或审计,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名 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鹏飞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27329
成立时间:1985年01月17日
营业范围:工程总承包;核电和其他核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核电工程以及其它核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和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培训、生产仪器仪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中核工程公司是由原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以及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重组改制而成。公司是国防科工局确定的重点保军单位之一,是我国唯一具备核电、核化工、核燃料研发设计能力,专业配备最完整的工程公司。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了核电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咨询、环境评估、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管理、建设监理、调试实施与管理、技术服务、招标代理、人员培训等。公司拥有核工业行业唯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涵盖全部21个领域)等共8项甲级资质。
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核电工程公司总资产125.56亿元,净资产32.62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9.73亿元,净利润4.34亿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105.46亿元,净资产35.36亿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6.28亿元,净利润4.61亿元。
关联关系:核电工程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经公司查询,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均不存在交易主体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闸阀设备供货合同》:主要内容为“两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的闸阀设备采购包的设计、设备、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安装和试验、配合买方验收、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培训)等卖方完成协议书(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全部工作)。
2、《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闸阀设备供货合同》:主要内容为一台125MWe核电机组的闸阀设备采购包的设计、设备、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安装和试验、配合买方验收、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培训)等卖方完成协议书(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全部工作)。
3、《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快速卸压阀设备供货合同》:主要内容为两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的快速卸压阀设备采购包的设计、设备、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安装和试验、配合买方验收、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培训)等卖方完成协议书(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全部工作)。
(4)、《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截止阀设备供货合同》:主要内容为一台125MWe核电机组的截止阀设备采购包的设计、设备、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安装和试验、配合买方验收、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培训)等卖方完成协议书(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全部工作)。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中标,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市场的中标价格作为合同的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一方与向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存在有失公允和关联交易所产生利益的转移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合规合法。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闸阀设备供货合同》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合同价款共计11565.66万元。
2、支付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3、生效条件: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司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4、标的交付方式:2023年04月30日和2024年2月28日,分机组分批次交付海南核电现场。
(二)《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闸阀设备供货合同》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合同价款共计2138.23万元。
2、支付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3、生效条件: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司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4、标的交付方式:2022年11月15日,交付海南核电现场。
(三)《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快速卸压阀设备供货合同》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合同金额人民币1088.10万元。
2、支付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3、生效条件: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司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4、标的交付方式:2023年01月30日和2023年11月30日,分机组分批次交付海南核电现场。
(四)《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截止阀设备供货合同》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合同价款共计1901.15万元。
2、支付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3、生效条件: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司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4、标的交付方式:2022年11月15日交货,交付海南核电现场。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与核电工程公司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693.14万元,约占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14.31%。根据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进度计划,其产生的公司经营业务收入及业绩,对公司本年当期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已与关联方中国核电工程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累计 9660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德忠先生、郑洪涛先生、唐海燕女士对该关联交易事前认可,事后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对《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商业惯例,合规合法,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按规范正常履行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名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交易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9:15至2021年11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珠江路50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将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2日-11月24日上午8:30至下午5:00止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珠江路501号公司综合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倩倩
电话:(0512)66672245
传真:(0512)67526983
电子邮箱:dongm@chinasufa.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珠江路501号,公司综合部
邮政编码:215011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6.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权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777
投票简称:中核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5日交易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9:15至2021年11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表: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 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3、对于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在“应选人数”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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