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承德银保监分局关于王锰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河北
承银保监复〔2021〕124号
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
你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关于王锰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冀报〔2021〕25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王锰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承德银保监分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承德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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