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及债务部分逾期的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及债务部分逾期的公告
2021年10月15日 03:05 证券时报

原标题: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及债务部分逾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115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及债务部分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存在8笔逾期担保,共计119,084.41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3.9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存在13笔逾期债务,共计236,835.26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68%。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制定相关风险应对方案,并积极与相关各方保持沟通和方案推进,争取尽快妥善处理上述担保与债务逾期事项。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对外担保及债务部分逾期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部分逾期情况概述

  ■

  二、债务部分逾期情况概述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7年1月6日

  (3)公司注册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城东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李宗松

  (6)注册资本:108,350.04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中药材收购;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颗粒剂、糖浆剂、软胶囊剂、软膏、乳膏、合剂、口服溶液、胶囊剂、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1年6月28日

  (3)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新沂市安庆路46号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韩文雄

  (6)注册资本:34,8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大容量注射剂(含聚丙烯输液瓶)、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颗粒剂、聚丙烯输液瓶、塑料输液容器用聚丙烯组合盖(拉环式)制造、销售;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消毒产品、化妆品、办公用品、日用品销售;房屋租赁;配载服务;柜台出租;会议服务;劳务派遣;仓储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江西康力药品物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西康力药品物流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3年10月20日

  (3)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樟树市福城开发区福城大道康力广场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周艳敏

  (6)注册资本:3,4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药品进出口,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四、对外担保及债务部分逾期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因上述对外担保及债务部分逾期事项,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但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制定相关风险应对方案,并积极与相关各方保持沟通和方案推进,争取尽快妥善处理上述担保逾期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逾期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116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韩文雄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拟为辛集市博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向河北辛集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4个月。为保障公司利益,控制担保风险,润祥医药在向博康医药提供担保的同时,将由博康医药、马丽英提供反担保,以博康医药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及马丽英拥有的博康医药100%股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与博康医药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润祥医药为博康医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0.27%,总资产的0.12%;博康医药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31.32%;截至目前,公司对外累计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为583,680.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68.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9)。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117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辛集市博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向河北辛集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该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118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祥医药”)拟为辛集市博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康医药”)向河北辛集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4个月。博康医药为润祥医药新开发客户,客户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为达到长期合作的目标,本着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保证博康医药按期办理银行贷款手续,不影响资金正常运行,润祥医药拟为博康医药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公司利益,控制担保风险,润祥医药在向博康医药提供担保的同时,将由博康医药、马丽英提供反担保,以博康医药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及马丽英拥有的博康医药100%股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润祥医药为博康医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0.27%,总资产的0.12%;博康医药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31.32%;截至目前,公司对外累计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为583,680.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68.21%。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自该议案获得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7亿元。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本次润祥医药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额度不在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辛集市博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9日

  3、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辛集市北区市府大街1号清河湾A区步行街B区B-19号门店二楼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马丽英

  6、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饮料、日用品、化妆品、消毒液、玻璃仪器、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除外)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与博康医药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9、博康医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不动产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

  2、抵押物:冀2021栾城区不动产权第0002619号、冀2021栾城区不动产权第0000870号。

  3、担保期限:不超过24个月。

  4、担保金额:不超过2,30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每单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保证合同期限: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协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订,届时需与反担保协议一同签订。

  四、拟签订的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反担保人1:辛集市博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2:马丽英。

  3、反担保期限:自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反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2,300.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担保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拟为辛集市博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向河北辛集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4个月。为保障公司利益,控制担保风险,润祥医药在向博康医药提供担保的同时,将由博康医药、马丽英提供反担保,以博康医药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及马丽英拥有的博康医药100%股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与博康医药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润祥医药为博康医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0.27%,总资产的0.12%;博康医药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31.32%;截至目前,公司对外累计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为583,680.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68.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辛集市博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向河北辛集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该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鉴于辛集市博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康医药”)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本着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保证博康医药按期办理银行贷款手续,不影响资金正常运行,公司下属子公司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祥医药”)拟为博康医药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为保障公司利益,控制担保风险,润祥医药在向博康医药提供担保的同时,将由博康医药、马丽英提供反担保。公司与博康医药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润祥医药本次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润祥医药为博康医药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议案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85,980.11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68.48%。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的情况)为22,3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2.61%。截至目前,本公司存在逾期担保8笔,共计119,084.41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13.92%,上述8笔逾期担保均涉及诉讼事项。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119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决定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决定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0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6、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

  (2)邮编:710065

  (3)联系人:李琼

  (4)联系电话及传真:0755-86951472、0755-86951514

  (5)邮箱:002411@biconya.com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1。

  2、投票简称:必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说明2: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如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照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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