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1年10月15日 05:5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纳智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新股1,842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1%。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5.66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10月18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10月18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0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21年10月15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40仪器仪表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5.35倍(截至2021年10月13日,T-3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55.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12倍,低于中证指数公司2021年10月1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842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55.66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102,525.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806.1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1,719.60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发行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023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瑞纳智能”,股票代码为“301129”,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1,842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1%,其中网上发行1,84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366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5.6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3.6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4.8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1.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3.1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5.35倍(截至2021年10月13日,T-3日)。

  4、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02,525.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806.1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1,719.60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21年10月14日(T-2日)在《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询。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1年10月18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10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10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10月20日(T+2日)公告的《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10月20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10月14日(T-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5.66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55.66元/股对应的2020年市盈率为:

  (1)23.6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4.8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1.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3.1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市盈率比较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截至2021年10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仪器仪表制造业(C40)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5.35倍,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3.98倍。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33.12倍,低于2021年10月1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5.35倍。

  按照前四个季度(即2021年1-6月和2020年7-12月)的净利润数据测算滚动市盈率,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分别为27.12倍、28.60倍,均低于2021年10月1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33.98倍。

  (2)与招股说明书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比较

  ■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10月1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1年10月13日(T-3日)总股本;

  3、招股书中披露的可比公司中工大科雅原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已摘牌,天罡股份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因此在统计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时予以剔除。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33.12倍,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工大科雅已于新三板摘牌、天罡股份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计算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时予以剔除,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应剔除后的平均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及滚动市盈率比较

  因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汇中股份均未披露盈利预测情况,故按照前四个季度(即2021年1-6月和2020年7-12月)的净利润数据测算发行人和汇中股份每股收益和滚动市盈率情况如下:

  ■

  发行人前四个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每股收益均高于汇中股份,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8.60倍,低于2021年10月1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33.98倍,高于汇中股份滚动市盈率18.63倍。

  ③与细分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40仪器仪表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4016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根据“C40仪器仪表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半年报)或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列为“C4016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细分行业的公司及估值情况如下:

  ■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10月13日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33.12倍,略高于相关细分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32.10倍,主要系发行人与细分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的产品及服务内容存在较大差异。细分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水表、燃气表或热量表等各类表计产品的生产,而发行人专注于供热节能行业,除超声波热量表外,还以智能模块化换热机组、智能水力平衡装置等供热节能设备及智慧供热软件管理平台为客户提供“产品+方案+服务”的一揽子智慧供热节能整体解决方案。

  (3)发行人与招股说明书可比公司的具体比较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供热节能产品研发与生产、供热节能方案设计与实施,因供热节能行业下游应用领域链条较长,行业内不同公司聚焦领域及主营产品不尽相同。从主要产品、业务类型和组成结构来看,没有基本类似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因汇中股份、工大科雅、天罡股份存在与发行人部分业务较为类似,故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选取了上述3家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①发行人拥有更完整的产品技术解决方案和盈利模式

  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及公司可比性具体总结如下:

  ■

  如上表所示,公司能为热力客户提供涵盖“能源计量与数据采集、能源智能控制、数据交互与分析管理、供热节能服务”的完整产业链服务,是集“产品+方案+服务”为一体的智慧供热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是供热节能行业内产品线和业务模式最为完整的公司之一。

  “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下,客户将更注重节能、降碳等多重收益,仅仅依靠传统的产品销售或系统集成是无法改变现状的,只有通过自主创新形成的智慧供热整体产品技术解决方案才能打破不同产品技术和厂商之间的协同壁垒,提高效率,同时利用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可以再次赋能提效,从而帮助客户实现产业升级和节能降碳效果最大化。

  公司自主研发、生产、销售的各类供热节能产品除超声波热量表外,还包括智能模块化换热机组、智能水力平衡装置、智能温控产品、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等核心软硬件产品,在行业内率先实现了对客户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需求的一站式保障。

  基于智慧供热整体产品技术解决方案的支撑,公司业务种类除供热节能产品销售外还包括以自有产品实施的供热节能系统工程业务及供热节能服务业务,盈利模式较为丰富。

  报告期内,发行人依托超声波热量表、智能模块化换热机组、智能水力平衡装置、智能温控产品、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等自有产品为客户提供智慧供热整体解决方案。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来自智慧供热整体解决方案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9.57%、74.62%和66.52%,与汇中股份在产品结构、发展战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综上,公司依托自主研发构建了“产品+方案+服务”的一站式智慧供热完整产业链创新服务模式,在产品和服务的齐备性、整体性、先进性及节能降碳效果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发挥整体技术和成本优势,扩大单一客户产出及合作的粘性,保障公司持续发展。

  ②发行人盈利能力和成长性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发行人业务具有较强的成长性。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1.92%、74.43%,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平均值分别为15.27%、15.72%,具体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各年度报告或招股说明书计算,下同。

  随着我国北方城镇化建设的稳步推进,城市热源日趋紧张,新增供热面积的增长不仅直接带来了供热节能产品的需求,还推动了老旧小区节能降耗的改造进程。随着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相继出台,以提高城市供热能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智慧供热需求成为市场主流,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

  公司积极响应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加强供热节能产品的研发,逐渐由热计量产品供应商成长为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智能模块化换热机组、智能水力平衡装置、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等软硬件产品在内的整体产品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市场开拓方面更注重帮助客户实现节能增效的产品解决方案,因此报告期内供热节能产品实现了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市场需求打造的“产品+方案+服务”的业务模式提高了单一客户的产出能力和客户粘性,另外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把握存量市场大规模改造和智慧供热产业升级的双重机遇,促进了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

  2021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等。“碳达峰”和“碳中和”将加强我国能源使用过程中的节能力度,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各热力公司对供热节能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将为公司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发行人目前在手订单丰富,迎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

  ③发行人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多年来一直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不断丰富自身产品线、提高产品质量。打造了涵盖供热系统核心环节的智能硬件产品线和智慧供热软件管理平台,并取得了涵盖智慧供热领域的多项核心技术成果,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区别于业内传统的单一产品提供商,通过10余年持续地跨专业软硬件研发投入,打破了多产品专业技术壁垒,掌握了智慧供热软、硬件整体产品技术解决方案。公司通过将传统供热行业与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深度融合,通过物联网连接相关设备,通过大数据收集存储相关数据,通过云计算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在供热节能行业的应用,打造全产业链核心产品及服务能力,为传统供热行业创新赋能。近年来,公司在产品开发、品质保障、技术服务实力等方面逐渐获得客户们的认可,业务订单迅速增长,市场地位不断提升。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投入、技术实力相关指标比较如下:

  ■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在研发人员数量、研发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及研发投入占比方面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专利总数量显著高于同行业,发明专利的数量也处于较高水平,尤其是公司率先取得了3项人工智能技术发明专利。

  ④人工智能技术已在发行人业务中得到初步运用

  人工智能技术(AI技术)是近几年兴起的新方向,目前在国家政策指引下正快速的与产业结合,帮助传统产业挖掘数据资产价值实现产业升级,在供热节能行业也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人工智能技术发挥作用依托的是数据、算法和算力,算力一般依托城市的云中心等公共资源,而数据和算法是人工智能技术在供热行业发挥作用的核心。

  发行人数据主要来源于供热现场的各种设备,如超声波热量表、智能模块化换热机组、智能水力平衡装置、智能温控阀等,在运行期间实时地通过智能物联数据终端将运行数据上传到公司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平台可以调取公司研发团队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和多年行业经验形成的AI算法模型,应用于公司不同产品解决方案。

  A.与智能模块化换热机组相结合

  通过实时采集用户室内温度、热量消耗等数据,利用公司研发的AI算法模型,实现按终端用户的实际用热需求来实时调整换热机组的运行状态,弥补了传统建立在热力站内的温度和压力信息基础上的自动化控制模型的局限性,能够有效的降低能耗。

  B.与智能水力平衡装置相结合

  目前,市场主流的自动水力平衡装置依托的是PID算法,在实现平衡的调节过程中,需要渐进式的调节以达到平衡状态,至少需要六个小时以上的时间,而采用AI算法模型的智能水力平衡装置则通过大量历史数据的学习可以实现一小时以内达到平衡状态,可以在提高平衡效率的基础上有效地降低能耗。

  上述AI算法技术结合公司产品解决方案于2019年开始在枣庄、东营等城市投入试用,客户反馈良好。公司已获得“基于人工智能的供暖户阀调节方法、系统及设备”、“基于人工智能的换热站供热调节方法及系统”、“基于人工智能的单元级供热调节方法及系统”等3项发明专利,目前还有“一种基于人工智能的数据集均衡化训练方法”、“基于边缘计算框架组件的供热控制方法”等19项人工智能方面发明专利正在申请核准中。公司在供热节能领域的人工智能方向研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此外,2020年4月,公司与VITO亚洲签订《智能供热控制系统合作协议》,VITO亚洲为VITO比利时法兰德斯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VITO”)与中国境内机构的合作平台,VITO是欧洲最大的研究技术组织(RTO)之一和欧盟主要的独立研究和咨询中心,主要围绕新能源、环境保护、新材料和遥感等领域开展可持续技术研发工作。VITO通过VITO亚洲将“智能热网控制系统”技术转让给公司,为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技术研发提供进一步支持。

  人工智能技术方面的研发投入将有利于公司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并为公司把握“碳达峰”的时代发展机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⑤盈利能力比较分析

  A.毛利率对比分析

  发行人专业从事供热节能产品研发与生产、供热节能方案设计与实施,主要业务类型包括供热节能产品销售、供热节能系统工程和供热节能服务。从业务类型、主要产品和组成结构来看,没有完全类似的同行业上市公司。故选取可比公司类似业务的毛利率进行比较如下:

  a、公司供热节能产品销售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

  注:工大科雅未能选取到较为类似业务;汇中股份选取其“超声热量表及系统”业务;天罡股份选取其“超声波热量表及系统”业务,天罡股份2021年半年报未披露分产品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供热节能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业务,主要受该类业务中具体产品内容、型号规格和结构占比,以及销售模式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供热节能产品主要包括超声波热量表、智能模块化换热机组等,销售模式为直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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