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09月11日 00:20 证券时报

原标题: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85版)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 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 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合理利用,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1-038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公司本次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后,可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具体融资银行、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由于金融机构可能要求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神马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斌先生和陈小琴女士提供保证担保,上述关联方均同意为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保证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用,上市公司对上述担保行为均不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0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翔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王翔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陈小琴女士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鸭群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议案尚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新任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鸭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日,王鸭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附件:王鸭群女士简历

  王鸭群女士,汉族,1973年3月出生,高中学历,无境外居留权。自2001年12月入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历任制造部计划员、制造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计划物流部经理、线路绝缘制造部经理、绝缘子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战略采购部经理、制造中心副总监、事业部供应链总监、监事会主席。现任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2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张文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张文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及证券部经理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张文斌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公司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文斌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张文斌先生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斌先生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金红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1日

  附件:金红兵先生简历

  金红兵,男,汉族,1982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8月入职神马,历任技术工艺员,工艺主管,模具设计工艺主管,技术工艺部长,精益工程师,精益主管,精益经理,变电站绝缘子事业部总监/常务副总监。现任智能制造中心自动化产线规划和装备研发部总监,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如皋市益寿南路99号神马电力工业园行政楼2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7日

  至2021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1年9月24日 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

  江苏省如皋市益寿南路99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的,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为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季清辉先生

  联系电话:0513-80575299

  电子邮箱:jqhui@shenmapower.com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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