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09月09日 02:30 证券时报

原标题: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1-087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8日(星期三)下午14:5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旭华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01,915,8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36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3,398,5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33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8,517,3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361%。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38,938,5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13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21,1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8,517,3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361%。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鸿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健律师 徐玲律师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鸿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1-088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前两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项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原激励对象邓江湖先生、高胜利女士离职,根据《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规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由公司对2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351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由于A股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间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故上述原激励对象所持A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已做相应调整。

  因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原激励对象邓江湖先生、高胜利女士离职,根据《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规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由公司对2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由于A股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间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故上述原激励对象所持A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已做相应调整。

  因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原激励对象黄勇峰先生离职,根据《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规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由公司对该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7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由于A股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间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故上述原激励对象所持A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已做相应调整。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212,051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426,263,066股减少至426,051,015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12,051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10月23日

  工作日9:00一12:00,13:30-17:3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18楼

  联系人:熊瑶佳

  联系电话:0755-86013669

  联系传真:0755-83348369

  3、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1-086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2021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后于2021年9月8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与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为更好地履行第十届监事会的职责,公司监事会选举监事郑启源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郑启源先生,1963年7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硕士、法国巴黎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曾任航空工业部办公厅秘书,航空航天部计划司主任科员,中航技总公司计划部副处长、处长,中航技总公司招标中心副经理、经理,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专务,中航国际(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总监,中航国际(香港)貿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启源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郑启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现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相关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1-085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2021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2021年9月8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为更好地履行第十届董事会的职责,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张旭华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更好地履行第十届董事会的职责,公司董事会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名单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张旭华

  委 员:肖章林、邓江湖、潘波、唐小飞

  二、审计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王建新

  委 员:李培寅、肖章林、钟洪明、唐小飞

  三、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钟洪明

  委 员:肖益、肖章林、王建新、唐小飞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董事长张旭华先生提名,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董事潘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董事总经理潘波先生提名,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陆万军先生、刘晓明先生、李明先生、唐海元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董事总经理潘波先生提名,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陈卓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卓先生联系方式:

  ■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届满,根据公司董事总经理潘波先生提名,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熊瑶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熊瑶佳女士联系方式:

  ■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董事长简历

  张旭华先生,1977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曾任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购物中心事业部总经理、成都公司总经理、商品中心总经理、君尚百货总经理、采购部经理、招商部部长,万科工业有限公司市场部职员。

  张旭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张旭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潘波先生,1976年3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工程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飞亚达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销售部经理、物流部经理、售后部经理等。

  潘波先生现持有公司A股股票280,000股(含限制性股票230,000股)。潘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陆万军先生,1967年2月出生,会计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

  陆万军先生现持有公司A股股票280,000股(含限制性股票230,000股)。陆万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刘晓明先生,1971年7月出生,工程师、经济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制造工程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刘晓明先生现持有公司A股股票280,000股(含限制性股票230,000股)。刘晓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李明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南财经大学市场营销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总监,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中国网通深圳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中国电信深圳公司大客户市场策划经理。

  李明先生现持有公司A股股票280,040股(含限制性股票230,000股)。李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陈卓先生,1976年9月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武汉大学MBA,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曾任本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战略与信息部经理、战略与信息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飞亚达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信息部经理。

  陈卓先生现持有公司A股股票281,000股(含限制性股票230,000股)。陈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唐海元先生,1973年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合肥工业大学塑性成型工艺及设备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深圳市飞亚达精密计时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品质部经理、工程技术部经理、副经理,深圳市飞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总经理助理、技术部经理。

  唐海元先生现持有公司A股股票210,000股(含限制性股票210,000股)。唐海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熊瑶佳女士,1990年1月出生,江西财经大学学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任本公司证券事务助理。

  熊瑶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1-084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

  决议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9月7日(星期二)在飞亚达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选举通过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会议选举胡静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并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胡静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胡静女士,1971年9月出生,中级会计师,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现任本公司财务部资金主管、职工代表监事。曾任本公司审计部高级业务经理、财务部税务主管。

  胡静女士目前持有公司A股股票9,000股。胡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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