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09月02日 02:56 证券时报

原标题: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崇舜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赵学忠先生、董事张晶晶女士及独立董事吴新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负责人李港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

  2、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申林平、吴少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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