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丁红晖及其他五方股东(雷剑平、章海涛、黄颖、唐红燕、范红霞)持有的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18日停牌,详见公司2021年6月18日披露的《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7月2日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7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有关要求,公司组织本次资产重组中介机构对《问询函》 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补充与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并披露了延期回复《问询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046、047、0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积极推进与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鉴于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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