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086 公司简称:龙高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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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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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上午9时在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温能全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谢礼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1。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谢礼源,男,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任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干部(选调生);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任龙岩市经信委投资规划与产业协调科主任科员;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挂职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党委副书记;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龙岩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主持工作);2019年12月至今任龙岩市委巡察一组正科级巡察专员。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上午11时在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涂水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熊斌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81号《关于核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6元。截至2021年4月13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1,5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9,635,3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884,7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4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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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制度》(中国证监会令第32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制度》(中国证监会令第3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还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富岭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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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4月1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2,030,995.53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先期投入尚未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月20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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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1年4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2,030,995.53元,因此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本年度投入金额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注2]:除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改造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外,其他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8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152.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63.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88.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4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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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1年4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2,030,995.53元,募集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包括本年度投入金额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对“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调整。主要系“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该项目的包装技术改造由于供应商所供设备经安装、调试不能达到约定的设备功能及技术要求,经双方协商,已终止合同,因此,公司将重新启动包装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建设等工作,预计于2022年3月完成此项目。
调整后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如下:
■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针对性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募投项目实质内容的情形,不存在变更募投资金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兴业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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