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管出手整治 “大数据杀熟” 建行、交行等六银行被罚超1700万
来源:投资快报
记者 黄敏
银监系统又开大额罚单。日前,央行、银保监会同一天齐出手,包括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在内的两家国有银行和四家股份制银行遭罚,合计被处罚金逾1700万元,另有相关负责人同时被罚。处罚剑指“大数据杀熟”(信用信息管理不善)、信贷资金流入楼市等银行金融机构重要业务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一口气公布11张罚单,违法行为主要涉及违反信用信息采集规定及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等,处罚日期均为8月13日。其中,邮储银行领到单张金额最大的罚单。因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邮储银行被警告并处罚款600万元。建设银行则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388万元。
此外,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分别被罚款62万元、486万元、5万元。与此同时,6名责任人员被警告并处罚款合计47万元。其中,5位邮储银行相关业务负责人分别被罚款8万元,时任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风险管理和控制部操作风险管理团队经理、资深综合管理顾问沈奕栋因上述违法行为被罚款7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在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从法律制定背景来看,虽然近年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机构甚至个人,从商业利益等出发,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问题仍十分突出。
从2020年中信银行泄露脱口秀演员池子个人信息案件以及各大平台的“大数据杀熟”、今年“3·15”爆出的各种个人隐私泄露事件,似乎在告诉我们一个不大愿意相信但确实已经存在了的事实:经营者在数字技术上应用的更加专业、纯熟,消费者就越发的处于弱势地位,个人隐私已成为经营者手中用于交换利益的廉价或免费的筹码。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制保障、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法律明确,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发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或者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者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合规审计。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潘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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