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18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8月12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若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1,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该方案经监事会逐项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500万元(含41,500万元),发行数量为415万张。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7%,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2.0%,第五年为2.5%,第六年为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3.0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41,5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8月2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原A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晨丰科技的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455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现有总股本169,000,000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0.002455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415,000手。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于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安排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18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1年8月12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文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5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1,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该方案经董事会逐项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500万元(含41,500万元),发行数量为415万张。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7%,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2.0%,第五年为2.5%,第六年为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3.0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41,5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8月2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原A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晨丰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晨丰科技的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455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现有总股本169,000,000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0.002455手/股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415,000手。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于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安排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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