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1-02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香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情况,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不再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购买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1-028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由于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业务调整、人员工作安排等原因,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友好沟通,天职国际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021年度拟任项目合伙人谢家伟,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021年度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文斯,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无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021年度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1年度公司拟支付大华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不含税金额,其中内部控制审核报告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较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38.68万元,同比增加63.08%,主要原因系合并主体及出具报告范围有所增加,审计成本提高导致的正常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天职国际已连续为公司提供1年审计服务,2020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国际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请大华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公司对天职国际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已允许大华事务所与天职国际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变更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大华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1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1-025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1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1-02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2号)同意注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324,48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48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7,587.1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531.7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055.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5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26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1754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63.15万元,公司累计共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963.1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23.2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115.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5月16日与子公司江苏深水水务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以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详见于2021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2021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人民币4,152.91万元预先投入公司“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152.9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4401号《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为6,115.53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各募集资金专户中余额及状态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无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2,055.45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60,408.42万元,公司将投入“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18,273.60万元调整为7,500.00万元,将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32,000.00万元调整为21,052.48万元。为优先保障“江苏省泗阳县新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深圳总部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实施及改善公司实际经营中的资金紧张情况,公司决定“污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江苏深水智慧水务研发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两个项目的建设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后续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本年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附表1:
编制单位: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营运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21,058.47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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