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2021年08月13日 02:26 证券时报

原标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8月13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恒泰证券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定投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销售基金信息

  ■

  自2021年8月13日起,恒泰证券开始代理销售上述基金,申购费率及定投费率不设折扣限制,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此费率优惠活动适用于所有收取申购费的前端收费基金。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基金产品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及定投业务的手续费,既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它业务的手续费。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它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恒泰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恒泰证券的有关公告。

  4、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三、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中邮纯债裕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期为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1年8月16日。

  本基金自2021年8月17日起将再次进入封闭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期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本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在本基金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认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额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具体如下:

  3.2.1 前端收费

  ■

  3.2.2 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 号

  联系人:梁超

  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5.1.2 场外代销机构

  无。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本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邮纯债裕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邮纯债裕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咨询方式: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公司网址:www.postfund.com.cn.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中邮景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3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1年8月13日起,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500,000.00元。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大额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日期,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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