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1-021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8号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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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利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跃玲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4、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董事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深海油气开发水下生产系统关键部件制造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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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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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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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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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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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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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 议案1、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戴文东律师、郑华菊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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