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1-025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04月0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04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福建省漳州福化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按34%股比为其参股公司福建省漳州福化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化水务”)提供不超过5,338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见于2020年04月0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福建省漳州福化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及2020年04月25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2020年11月,福化水务借款7,500万元,水务集团按股比为其中的2,5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见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近日,水务集团就上述部分剩余担保额度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务集团参股公司福化水务因古雷开发区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资金需求,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县支行申请3,000万元的借款,水务集团按34%股比为其中1,02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县支行
主合同:借款本金3,000万元,借款期限12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1,020万元整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如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还债务减少,则水务集团的保证责任范围也相应调减。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08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7,403.74万元,均为公司对下属公司、参股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7.98%。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水务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县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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