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8月05日 09:00 证券日报

原标题: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5日9: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7月26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洪波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公司2021年半年度内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5日14:00时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于7月26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惠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以下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 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针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全面核查公司2021年半年度内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6)。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如真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6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67号文《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李红等四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5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621,509.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898,490.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000020号验资报告。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9,148.53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88.85万元,用于投资信息化升级项目。截止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8,941.3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1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金额8,950.00万元,合计金额为8,960.19万元,两者之间的差异18.87万元系利息收入金额19.78万元、手续费支出金额0.9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2018年3月于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分别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平安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总额为38,089.85万元。截至 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148.53万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88.8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436.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报告期内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95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上半年度)

  单位:万元

  公司代码:603223                                公司简称:恒通股份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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