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07月28日 03:39 证券日报

原标题: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1-036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涌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涌控”)持有公司股份5,866,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73%。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上海涌控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11,168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80%。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此时上海涌控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6,147,468股,占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5.2390%。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收到上海涌控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1年7月27日,上海涌控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低于5%,现公司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①本次减持的股份,均系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②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上海涌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涌控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涌控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苏北人

  股票代码:6882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涌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涌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05室

  权益变动性质 :减持

  签署日期:2021年7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6,147,468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9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披露《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80,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39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866,968,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3%。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涌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杨利华

  日期:2021年7月2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涌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杨利华

  日期: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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