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7月16日 03:12 证券时报

原标题: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7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平瑞公路5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池也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议案》

  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含)且不高于1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7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累计19,448,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最高成交价为5.98元/股,最低成交价5.41元/股,成交金额为109,998,335.29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已超过本次回购数量的下限未超过回购数量的上限,回购股价未超过7元/股,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不再回购股份,本次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核实,33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认购其拟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2.80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6人调整为215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19.00万股调整为936.20万股。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7月15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936.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0元/股。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于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平瑞公路58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2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泓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33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认购其拟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2.80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6人调整为215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19.00万股调整为936.20万股。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7月1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936.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0元/股。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含)且不高于1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7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累计19,448,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最高成交价为5.98元/股,最低成交价5.41元/股,成交金额为109,998,335.29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已超过本次回购数量的下限未超过回购数量的上限,回购股价未超过7元/股,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不再回购股份,本次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4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最高成交价为5.91元/股,最低成交价5.59元/股,成交金额为26,206,39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关于首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暨回购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截止2021年1月2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累计708.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最高成交价为5.91元/股,最低成交价5.55元/股,成交金额为40,447,2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3、截止2021年1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累计81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最高成交价为5.91元/股,最低成交价5.55元/股,成交金额为46,450,83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4、截止2021年2月4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累计1,127.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最高成交价为5.91元/股,最低成交价5.41元/股,成交金额为63,779,750.8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5、截止2021年2月1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累计1,512.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最高成交价为5.91元/股,最低成交价5.41元/股,成交金额为85,950,479.8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4%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6、截止2021年2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累计1547.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最高成交价为5.98元/股,最低成交价5.41元/股,成交金额为88,029,961.3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7、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累计15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最高成交价为5.98元/股,最低成交价5.41元/股,成交金额为90,120,862.3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8、截止2021年4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累计15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最高成交价为5.98元/股,最低成交价5.41元/股,成交金额为90,120,862.3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9、截止2021年5月2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累计17,615,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最高成交价为5.98元/股,最低成交价5.41元/股,成交金额为99,787,847.7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10、截止2021年5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累计17,652,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最高成交价为5.98元/股,最低成交价5.41元/股,成交金额为99,994,003.7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11、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累计19,448,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最高成交价为5.98元/股,最低成交价5.41元/股,成交金额为109,998,335.29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资金较为充足,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 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回购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已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过程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质押等权利。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发生日( 2021年1 月22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 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 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6月2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四)2021年6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7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经核实,33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认购其拟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2.80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6人调整为215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19.00万股调整为936.20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宜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事项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对象、授予价格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权益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关于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6月2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四)2021年6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7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经核实,33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认购其拟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2.80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6人调整为215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19.00万股调整为936.20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项中的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7月1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936.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0元/股。

  四、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7月15日。

  (二)授予价格:3.00元/股。

  (三)授予数量:936.20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普通股股票。

  (五)授予人数:215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七)解除限售安排:

  ■

  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之外,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可解除限售但未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

  注1: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注2: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九)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为确保考核的连贯性,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绩效考核制定执行,由公司对激励对象在各考核期内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以考核分数确定所属的考核等级。为实现更好的激励效果,本激励计划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之上,进一步量化激励对象的绩效,设置绩效系数区间,对应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从而进一步提高本激励计划的公平、公正性,实现对处于相同考核等级项下的激励对象进行差异化激励,督促激励对象尽力提高绩效水平。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E/F六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将结合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

  注:解除限售比例一栏为既定考核等级下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上下限区间,包含上下限值。

  各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在相应考核年度内的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B/C/D/E的,则视为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五、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为基准日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激励成本=授予日公司股票市价-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36.20万股,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产生的激励成本应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按照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进行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预计结果并不代表本激励计划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实际授予日情况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2: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经初步预计,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各期经营业绩有所影响;另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将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凝聚力,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一)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7月15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7月1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936.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0元/股。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

  综上,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2021年7月15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936.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0元/股。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对象、授予价格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权益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关于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5、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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