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1-019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9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含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04月13日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申购了单位结构性存款,该次认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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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理财产品于2021年7月14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2,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6.65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已于2021年7月14日到账,并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2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9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37元,募集资金总额34,317.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088.5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228.4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24.3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40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5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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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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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1年07月14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合同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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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2,000.00万元,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低风险、保本型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品种。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等级较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受托方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并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6)为上市公司,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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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3月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0,121.46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99%,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
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
条件,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含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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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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