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转股价格:30.12元/股(转股价自2021年7月8日起调整为29.78元/股)
转股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6年9月2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800万张,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8.00亿元。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952号”文同意,公司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0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奇正转债”,债券代码“128133”。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9月28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2021年3月2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9月21日)止。(因2021年3月28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2021年3月29日)。
二、奇正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二季度有160,100元(1,601张)奇正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5,308股。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有264,300元(2,643张)奇正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8,760股。
截至2021年6月30日,奇正转债余额为799,735,700元(7,997,357张)。
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可转债转股5,308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5,308股,公司总股本增加5,308股。
三、其他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奇正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 年7 月8日起由原来的30.12元/股调整为29.78元/股(P1=P0-D=30.12-0.34=29.7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8日起生效。详见公司2021年7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10-84766012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奇正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集团”)函告,获悉奇正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奇正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64,546,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4%。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尾差,均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3、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将所持有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部分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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