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6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全资子公司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地板”)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镇江分行”)就大亚地板融资授信事宜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大亚地板在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的1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0日
注册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希望路(大亚木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注册资本:12,303.8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高档复合工程地板,家具及其它木基复合制品;各类复合地板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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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申请之《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2、债务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3、保证人: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镇江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担保最高限额:10,000万元人民币
7、担保书签署日期:2021年6月25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由本公司为其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大亚地板资产质量稳定,经营状况良好,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为大亚地板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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