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8日南通讯 近日,启东市为抢抓环沪地区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制高点,率先出台《优秀青年人才管理办法》,28条新政策紧扣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培养、管理、待遇等各项重点。《办法》明确录用后为事业编制,推行镇、园区、机关、企业等多个层次历练,构建集培训、帮带、锻炼、轮岗、选拔为一体的五大培养机制,同时以高待遇留人,除工资以外,聘用后发放最高1万元的安置补贴、3500元/月的生活补贴和20万的专项购房补贴,全免入住1200元/月的智能化人才公寓。启东在“引育管用”上精准施策,全力打造具备长三角地区竞争力的高质素年轻干部队伍。
关键词一:事业编制
《办法》规定,优秀青年人才录用后为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启东市单位人员标准执行。
关键词二:精准选聘
《办法》指出,选聘计划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科学编制,合理确定年度选聘人数和专业结构,注重选聘紧缺专业人才。
关键词三:多岗锻炼
《办法》提出,优秀青年人才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安排到镇、园区、市级机关和国有企业锻炼。
关键词四:五大机制
《办法》提出,建立优秀青年人才学习培训、青蓝帮带、实践锻炼、交流轮岗、培养选拔五大培育机制。
关键词五:共同管理
《办法》规定,优秀青年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共同管理。
关键词六:顶尖待遇
《办法》规定,除应发的工资外,优秀青年人才聘用后一次性发放最高1万元的安置补贴,每月发放最高3500元的生活补贴,每人发放最高20万的专项购房补贴,免租金入住市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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